事业单位有没有工伤一说?
下班途中摔伤,有无工伤一说?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财政部门规定。 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工伤保险等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民政部门、财政部门等部门参照本条例另行规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关键是看怎么受伤的。 《工伤保险条例》有明文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仅仅说是摔伤,太简单了,无法判断。只有是受到机动车辆事故伤害的,才属于工伤。其他条件不属于工伤,比如说自己摔伤等等。 需要提醒的是,认定工伤的一个必要条件是要有交通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因此千万不要私了!!
如果在家里出事也算工伤的话,那该多好啊
有,根据我国法律,上下班是摔伤就是工伤,但是要确保是上下班途中,千万别是绕道时去干别的事时摔伤
不是 如果在上班时间,又是从事公务,则可算.
答:根据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详情>>
答:自己能生孩子为什么要领养,领养孩子需要感情慢慢的培养,小孩大了知道不是亲生父母会产生隔阂的,不宜于教育.自己生的孩子有血缘关系,感情有生具来的,心心相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