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将全国发病率较高、流行 面较大、危害严重的39种急性和慢性传染病列为法定管理的传 染病,并根据其传播方式、速度及其危害程度,分为甲、乙、丙三类。
(1)甲类传染病(2类)霍乱、鼠疫。
(2)乙类传染病(26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 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 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 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 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氏杆菌病、淋病、梅毒、 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甲型H1N1流感。
(3)丙类传染病(11类)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 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 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 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