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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计征税款 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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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计征税款 的问题?

在境内、境外分别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如何计征税款 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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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5-11 11:29:49
  •   
    纳税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同时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根据我国法 律的规定,判断其境内、境外取得的所得是否来源于一国的所得。
    纳税义务人能够提供在境内、境外同时任职或者受雇及其工资、薪金 标准的有效证明文件,可判定其所得是来源于境内和境外所得,应按税法
    和条例的规定分别减除费用并计算纳税;不能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应视 为来源于一国的所得,如其任职或者受雇单位在中国境内,应为来源于中 国境内的所得,如其任职或受雇单位在中国境外,应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
    所得。
       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 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义务人境外所得依照 本个人所得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此处的“应纳税额”,是指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区别 不同国家或者地区和不同所得项目,依照税法规定的费用减除标准和适用 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同一国家或者地区内不同所得项目的应纳税额之 和,为该国家或者地区的扣除限额。
      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外一个国家或者 地区实际已经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低于依照规定计算出的该国家或者 地区扣除限额的,应当在中国缴纳差额部分的税款;超过该国家或者地区 扣除限额的,其超过部分不得在本纳税年度的应纳税额中扣除,但是可以 在以后纳税年度的该国家或者地区扣除限额的余额中补扣。
      补扣期限最长 不得超过五年。

    暗***

    2016-05-11 11:2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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