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标的物?
商业买卖合同中会有的特定名词,标的物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 ■先了解在法律的概念上「标的」与「标的物」的关系, 事实上此二者是有区别的,只是很抽象罢了。 例如买卖汽车,买卖契约的「标的」是「汽车的所有权」,买卖契约的「标的物」是「汽车」。 ■也可以指有纪念性的东西。 如各大学均有「标的物」。 在台湾,台湾大学的标的物之一 :[傅钟], 即纪念傅斯年校长..等。 (台大的精神象徵傅钟) ■在投资方面,指的是特定的商品或是契约合同 , 或股票、债券、期货、信托、土地、房产....等概念。 ■特殊风景区的景点也可称之为「标的物」。 (如台湾北部的野柳,有许多著名 标的物.... 此图为女王头) ■於竞拍会场或网上拍卖等特殊物品也可称之。 (...当天共成交拍卖标的物22个,成交率达到76%...)
就是要拿来“说事”的“东西”! 当然,要抠“法词”就严格多了!
通俗的讲:就是卖者可以出卖的物品.
商业买卖合同中会有的特定名词,标的物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 !
标的就是“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即是“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目标”。 标的可以是“物”,一般的买卖合同(购买实物)如买 手机、买房屋···也可以是“行为”(包括“不行为”)。“行为”,比如运输合同、保管、劳务、举例说,你到邮局寄一封信,你买了邮票,邮局就有义务“按时把信件投送到指定的收信人手中”。
这里,“按时把信件投送到指定的收信人手中”就是你和邮局之间的合同标的,它是“行为”。“不行为”也给你举一个例:我给你钱,租用你的承包地一年,你同意“在一年内不在这块地上种庄稼”。这就是我花钱买你的“不作为”。 在同一经济法律关系中,可以同时有物和行为的标的出现。
比如,前面讲到“买手机”,手机经销商除了有义务提供质量合格的“物”(手机)外,还有义务提供完备的售后服务,这就是“行为”了。 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标的的种类有物和行为两大类。所谓物,是指为人类所能控制并能满足人们一定需要、有一定经济价值的物质客体。
标的物是合同中必不可少的一个因素。简单讲即购销货物或服务。 。
答:客体是客观的现实存在物。 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它是合同成立的 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 标的物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详情>>
答:这个专业考公务员有一定的优势。因为公务员考试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社会基本知识。同时在备考申论方面也有优势。此外,国家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很多是和社会工作有关的,这都需要...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