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问知识人 爱问教育 医院库

不签合同的用工是否合法?

首页

不签合同的用工是否合法?

不签合同的用工是否合法?只给每月固定的工资,还是本人去地税局开了发票(劳务费)回公司报销的

提交回答
好评回答
  • 2006-11-15 17:40:59
    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就你说你所在的单位未与你们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因为存在着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同样受劳动法的保护,只要将来出现劳动纠纷时,你可以拿出来证明你在这家单位工作的证据,比如工资表,员工胸卡,工作证之类的东西,或者有同事证明你确实在这家单位工作过,你还是受法律保护的;你可以要求单位给你签订劳动合同给你们缴纳社会保险,如果单位不肯,你如果还想在这家单位干下去,你可以给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匿名举报说单位不给你们签订劳动合同,这样劳动局就会去你们单位调查,督促你们单位改正做法,如果你不想干了,你可以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赔偿你的损失,劳动保障部门会保护劳动都的权益.这种事一般单位是告不赢的.

    l***

    2006-11-15 17:40:59

其他答案

    2006-11-15 14:08:21
  • 当然是非法的,劳动合同是对劳动者权益的合法保护,规定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l***

    2006-11-15 14:08:21

  • 2006-11-15 13:41:59
  • 应该要签劳务合同的。。。。
    这样对于在职人员有一个更好保护作用。。。。。

    左***

    2006-11-15 13:41:59

类似问题

换一换

相关推荐

正在加载...
返回
顶部
帮助 意见
反馈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