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对群众的诉求不解决就要受处分吗?
党员对群众的诉求不解决就要受处分吗?
脱离群众,漠视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 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有效贯彻 和执行,必然会引发人民群众不满、恶化党群 关系。因此《条例》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对涉 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 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的纪 律责任。
所谓的“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 利益”主要包括企业改制、土地征用、城镇拆 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 面的问题。这些问题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 群众最关心,也最容易引发矛盾,如果依照政 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就要追 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不良后影响的,要给 予纪律处分。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问题必须是 客观存在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解 决的。现实中,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 益的问题有的是缺乏政策依据,或者是政策规 定不允许,对于此类问题,党员干部不好解决, 也无法解决的,不能认为其违反党的纪律。
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详情>>
答:自己能生孩子为什么要领养,领养孩子需要感情慢慢的培养,小孩大了知道不是亲生父母会产生隔阂的,不宜于教育.自己生的孩子有血缘关系,感情有生具来的,心心相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