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分立而发生的不动产分割是否缴纳增值税?
因公司分立而发生的不动产分割是否缴纳增值税?
财税[2016] 36号文件规定,“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 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 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不征收增值税。”虽 然A公司分立时无相关债权债务,但仍属于分立过程中的资产分割,不征增值税。
答:解析: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因此,甲公司分立时,乙公司、丙公司关于债务承担所达成的协议是有效的,乙公司、丙公司可以按照协议承担分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