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是被保险儿童在患病时,持有儿童医疗保险卡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诊治。
2、收集门诊垫付报销所需材料(仅限一级医院和开展公立医院改革的二级医院)例如:
(1)诊断证明书(盖诊断证明章、医疗保险章或医保专用章);
(2)医疗机构门诊专用收据社保报核联(盖现金收讫章、医疗保险章或医保专用章、全额垫付章);
(3)医疗机构门诊费用清单(盖全额垫付章);
(4)医疗机构处方(盖全额垫付章);
(5)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3、收集完毕所需的报销资料后,即可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核报销。为了防止3-6岁的儿童发生意外,经常性的去医院看门诊,那么门诊保险就是一个在孩子成长过程中很好的产品,一方面保护孩子的,一方面减少经济上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