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词“之”如何表示定语与中心词之间的偏正关系?
助词“之”如何表示定语与中心词之间的偏正关系?
助词“之”表示定语与中心词之间的偏正关系:①表示修饰关系。如《左传•庄公十年》:“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史记•平原君列传》:“毛先生以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智能之士,思得明君。”②表示领属关系。如《史记•陈涉世家》:“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柳宗元《捕蛇者说》:“永州之野产异蛇。”③放在“所”字词组前,表示限制性的领属关系。如《庄子•秋水》:“五帝之所连,三王之所争,仁人之所忧,任士之所劳,尽此矣。”④用在同类的两事物之间,表示定语和中心词的同一关系,可译为‘‘这个”“这样”“那样”“那种”等。如《列子•汤问》:“以君之力,曾不能损魁父之丘。”《墨子•公输》:“公输盘为楚造云梯之械。”《聊斋志异•促织》:“宣德间,宫中尚促织之戏。”
答:(一)代词。 1.第三人称代词,他、她、它(们)。有时灵活运用于第一人称或第二人称。 ①太后盛气而揖之。(《触龙说赵太后》) ②不知将军宽之至此也。(之:我)(...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