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业务行为不征收增值税?
哪些业务行为不征收增值税?
基本建设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的工厂、车间 在建筑现场制造的预制构件;因转让著作所有权而发生的销售电 影母片、录像带母带、录音磁带母带的业务,以及因转让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而发生的销售计算机软件的业务;供应或 开采未经加工的天然水(如水库供应农业灌溉用水,工厂自来地下 水);邮政部门销售集邮商品;邮政部门发行报刊;电信单位(电信局及经电信局批准的其他从事电信业务的单位)自己销售无线寻 呼机、移动电话,并为客户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行为和融资 租赁业务不征收增值税。
答:融资租赁业务是指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设备租赁业务。即:出租人根据承租人所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入设备租赁给承租人,合同期内设备所有权属于出租人...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