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以下少年儿童调节力强,一定要使用强睫状肌麻痹剂:如1%阿托品眼膏涂眼3次/日,连续3天。
14〜40岁者应使用弱一些的睫状肌麻痹剂:如2%后马托品,每隔10分钟1次,共点6次。
托品酰胺为快速散瞳剂,可用于14~40岁的人,点2次即可。
以上是散瞳药选择的基本方法,假如调节力强的选用快速散瞳剂,其对抗高张调节就会不完全,这就失去了其应用的意义。
散瞳药不只以上三种,作用强弱也不尽相同,J但选用原则是一致的。青少年宜选用强睫状肌麻痹剂,其缺点是作用时间长,使用者会有一段时w间的畏光、羞明和视力模糊;14〜40岁者可选用快速睫状肌麻痹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