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福州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提出了今年以来第三轮房地产调控举措,包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由30%提高到50%。 1、在福州市五城区范围内,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 2、第二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 3、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及配偶任何一方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结清满2年后方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4、停止向第三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尚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全部
答:1、贷款用途必须是用于购买福州地区具有自主产权或共有权的自住住房。具体包括:商品住房、钢混结构的“二手”住房。 2、申请贷款时,借款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处...详情>>
答:如果你购买的第一套住房面积较小,家庭人均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可按首套住房贷款政策享受,即在90平方米以下的首付款不低于20%。如人...详情>>
答:1.住房公积金首付款减低 购房最低首付款调整为20%。 2.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最高年限延长。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由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贷款最长年限由...详情>>
答: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