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坏账损失的会计处理有什么特点呢?
浅议坏账损失的会计处理有什么特点呢?
坏账是指企业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的应收款项。由于发生坏账而产生的损失,称为坏账损失。 由于市场经济的极大的不确定性,企业的应收账款很可能最终不能够全部收回,可能发生部分或者全部的坏账。通常认为如果债务人死亡或破产,以其剩余财产、遗产抵偿后仍不能够收回的部分;在会计处理上一般将欠账时间超三年且三年内与往来单位无任何往来的应收账款确认为坏账。
过去,我们对坏账损失,一般采取“实报实销”的作法,也就是“直接转销法”:企业平时并不对可能发生的坏账进行预计,而只是到坏账实际发生时直接冲销应收账款(按我国现行会计制度,已取消这种核算方法)。在确认坏账时,把坏账损失一次计入管理费用或营业外支出。
这种做法的缺点是不能把某一时期计列的坏账损失与导致该项坏账的赊销额联系起来,因而违背了收入与费用配比的核算原则。 由新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可以于年末,按照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3‰-5‰计提坏账准备金,计入管理费用。企业发生坏账损失时,直接冲减坏账准备金。
计提坏账准备金的作法,比起直接转销法较为科学,也更合理。因为根据每期赊销业务或应收但未收回的赊销款项按一定比例计提坏账准备,可以把坏账损失与导致这些坏账赊销金额挂起来,体现了收入与费用的配比原则和谨慎原则。但是,计提坏账准备金及从坏账准备金中冲销坏账损失的作法值得商榷,从实质上说,与直接转销法本质上没有区别,只是在形式上通过“坏账准备”这个过渡性的科目核算而已,并没有克服“实报实销”作法的不足。
所以,应该予以纠正。 部分从业者提出了这样的处理建议: 每年都按应收账款余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坏账准备,计入管理费用。当企业发生坏账损失时,直接冲减坏账准备金。当企业发生坏账损失时,直接冲减坏账准备金。若已提取的坏账准备不足支付,应先暂时挂在账上,作为应收账款的附加调整账户,等到期末,仍按应收款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逐年抵补,均匀冲销,一直到抵补完,使坏账准备的期末余额与就收款余额之间保持规定的比例。
这时,坏账准备就又成为应收账款的“备抵调整账户”了。这样,在冲销坏账损失过程中一直按一定比例提取坏账准备,冲销完了,坏账准备的期末余额又可以与应收账款余额之间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可以避免因冲销坏账而影响当期损益的上下波动。
答:会计上规定,企业应当定期(一般来讲指中期及年末)或者至少每年年度终了,对各项应收款项进行全面检查和核实,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地预计各项应收款项可能发...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