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兽药企业能否在我国销售兽药呢?
境外兽药企业能否在我国销售兽药呢?
我国《兽药进口管理办法》第三章“进口兽药经营”规定,境外企 业不得在中国境内直接销售兽药。进口的兽用生物制品,由中国境内的兽药经营企业作为代理商销 售,但外商独资、中外合资和合作经营企业不得销售进口的兽用生物 制品。兽用生物制品以外的其他进口兽药,由境外企业依法在中国境 内设立的销售机构或者符合条件的中国境内兽药经营企业作为代理商 销售。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销售机构、委托的代理商及代理商确定 的经销商,应当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并遵守农业部制定的兽药经 营质量管理规范。销售进口兽用生物制品的《兽药经营许可证》,应当 载明委托的境外企业名称及委托销售的产品类别等内容。进口兽药销售代理商由境外企业确定、调整,并报农业部备案。 境外企业应当与代理商签订进口兽药销售代理合同,明确代理范围 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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