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为企业在新三板挂牌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律师而言,在前期的尽职调 查过程中应当对公司的关联交易予以高度重视。一般可通过与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进行访谈、查阅公司重大合同和财务资料、与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等多种方式,从以下方面对公司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进行核查:(1)明确公司的关联方及关联方关系。全部
(2)核查关联交易决策是否按照公司章程或其他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3)核查关联交易定价是否公允,与市场独立第三方价格是否有较大差异, 是否存在利益输送。(4)关注来自关联方的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向关联方采购额 占公司采购总额的比例是否较高,是否影响拟挂牌公司的独立性。
(5)关注关联方的应收、应付款项余额分别占公司应收、应付款项余额的 比例是否较高。(6)关注关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是否较高,是否形成 重大依赖。(7)核查关联交易有无大额销售退回情况,如有,对财务状况的影响。(8)以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核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非关联化的情形。
(9)分析关联方交易存在的必要性和持续性。
答:近年来,少数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引起监管层的高度重视, 为推进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工作,夯实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财务会计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详情>>
答:律师尽职调查的方法如下: 中国律师在境内企业海外上市服务中进行尽职调查的方法主要包括: 1、会见境内公司代表,初步了解境内公司的具体情况 通过会见境内公司代表,...详情>>
答:进行尽职调查的方法主要包括: 1、会见境内公司代表,初步了解境内公司的具体情况 通过会见境内公司代表,初步了解境内公司具体情况,为后续尽职调查打好基础。 2、向...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