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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早期服用西药,急!!

我在孕早期5-6个期星因头痛服用了氛氯黄敏片4片,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双氯芬酸钠,人工牛黄,马来酸氯苯那敏.请问对胎儿影响大吗?我现在已差不多10周了,无腹痛等现象.还注射了青霉素和服用了几片阿莫西林.请专家尽快能为我解答,谢谢
y*** | 2006-10-12 14:09:52

好评回答

2006-10-12 14:27:11
千*** |2006-10-12 14:27:11 52 2 评论
孕妇服药,影响胎儿。
    妊期服药要慎重,贻误子孙悔恨迟。
    “是药三分毒”,凡药其性必有偏胜,对人多有一定的副作用,对正在形成的十分娇嫩的胎儿影响也就更大。我国历代医家一直告诫人们:孕妇要特别谨慎用药。《本草纲目》记载的妊娠禁忌药物就有85种之多。有毒性较强的如乌头、水银、铅粉、斑蝥、大戟、藜芦、天南星、半夏、巴豆等;有泻下药芒硝、大黄、牵牛、番泻叶等;有药性猛烈的三棱、莪术、水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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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服药,影响胎儿。
    妊期服药要慎重,贻误子孙悔恨迟。
    “是药三分毒”,凡药其性必有偏胜,对人多有一定的副作用,对正在形成的十分娇嫩的胎儿影响也就更大。我国历代医家一直告诫人们:孕妇要特别谨慎用药。《本草纲目》记载的妊娠禁忌药物就有85种之多。有毒性较强的如乌头、水银、铅粉、斑蝥、大戟、藜芦、天南星、半夏、巴豆等;有泻下药芒硝、大黄、牵牛、番泻叶等;有药性猛烈的三棱、莪术、水蛭、虻虫、麝香、常山等;有破血去瘀的桃仁、红花、茜草等;有行气破滞的枳实;大辛大热的附子、干姜、肉桂等;有通利的瞿麦、木通、通草、茅根等,都不能随便使用。其中有的药物可引起盆腔及子宫充血,刺激子宫收缩,容易引起流产,有的药物对胎儿生长不利。如因病情非用药不可时,必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严格遵守服用剂量和方法,不可随便乱用。
    至于西药,多是化学合成药品,其毒副作用比中药更大。许多化学药品对胎儿有损害,甚至可以造成胎儿畸形。如妊娠早期服用四环素及同族抗菌素如土霉素、强力霉素等,有引起胎儿手指畸形或先天白内障的危险。孕晚期服用可使长骨发育不全,牙齿发黄,儿童发生龋齿。链霉素用多了,可使胎作听力受损,耳聋。卡那霉素,氯霉素也可产生类似的毒副作用。异烟肼可能引起胎儿脑发育的畸形。孕早期使用性激素可使胎儿性器官发生外形改变。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可致胎儿腭裂或成为无脑儿、死胎等。孕早期使用阿斯匹林,可致胎儿神经系统和肾畸形。孕晚期服用可使胎儿及新生儿头部血肿、紫斑或便血等。妊娠后期服用长效磺胺,易致新生儿黄疽症。抗过敏药如笨海拉明、乘晕宁、扑尔敏等,有使胎儿发生畸形的潜在危险,并可抑制新生儿呼吸而引起严重窒息。孕期头三个月内服用眠尔通、利眠宁等镇静药,可导致胎儿发育缓慢,肌张力降低,原始反射缓慢,吸乳能力迟钝,严重的可出现四肢畸形、免唇、腭裂及心脏病等,孕晚期服用巴比妥类药物可致新生儿发生窒息及脑损伤。长期使用冬眠灵,可使胎儿发生视网膜瘤。巴比妥类药物可影响骨骼畸形,并对肝、脑有损伤。就连维生素族药物,使用过量也会造成损害。过分的维生素D可使新生儿血钙过高,形成智力障碍、肺小动脉狭窄及高血压。过量的维生素K,可使胎儿及新生儿出现高胆红素及核黄症。保胎药使用过多,可能生出阴阳人。
所以你还是去医院让医生检查一下吧~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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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答案(共1个回答)

    2006-10-12 22:51:51
  • 妊娠用药 胎儿不该被轻弃
    
    妊娠关系着两代人的生命与健康,孕妇用药更应谨慎。母亲错误用药可能会对腹中胎儿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如致畸、致残,甚至危及生命。
    
      妊娠用药  很难避免
      从孕前准备期到妊娠、分娩和哺乳,平均每位母亲要经历大约2年时间。在这么长的一段时间里,生病很难避免,因此就很难保证母亲不使用任何药物。其中还包括孕妇本身就患有某些慢性疾病需要坚持长期用药,如哮喘、癫痫、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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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妊娠用药 胎儿不该被轻弃
    
    妊娠关系着两代人的生命与健康,孕妇用药更应谨慎。母亲错误用药可能会对腹中胎儿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如致畸、致残,甚至危及生命。
    
      妊娠用药  很难避免
      从孕前准备期到妊娠、分娩和哺乳,平均每位母亲要经历大约2年时间。在这么长的一段时间里,生病很难避免,因此就很难保证母亲不使用任何药物。其中还包括孕妇本身就患有某些慢性疾病需要坚持长期用药,如哮喘、癫痫、肝炎、甲亢、先天性心脏病等。此外,有一些孕妇是在不知道自己已经怀孕的情况下服用了某些药物。另外,妊娠本身也可能会给孕妇带来某种妊娠特有的疾病,如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等,病情严重时就不得不用药物治疗。调查显示,约60%~70%的孕妇在妊娠期间使用过药物。
      孕妇使用药物治疗,药物进入母体后,在发挥其药效的同时,不可避免地会改变母亲体内环境,这种改变的大小以及对胎儿的影响是由药量及药物本身决定的。因此许多药品在研发阶段要经过致畸试验,其结果在药品说明书中应该准确体现。由于担心药物的不良影响,许多孕妇会尽量避免使用药物,甚至病情加重也忍着。北京世纪坛医院药剂科袁锁中教授指出,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因为如果不积极治疗,某些疾病本身对胎儿的影响可能会比药物的危害大得多。袁教授告诫孕妇,有病一定要积极治疗,在医生的指导下科学用药。
    
      胎儿就这样没了
      许多孕妇当意识到服药可能会对胎儿造成损害时就会显得无比焦虑和担心,她们多数会到医院找妇产科医生或药剂师进行咨询,当然最关心的话题是“这个胎儿还能不能留下来”。孕妇此时最需要的是一个肯定的答案。但是非常遗憾,几乎没有人能给她们一个明确的答案。
      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呢?排除为了避免医疗纠纷等因素以外,最重要的原因在于医生和药师没有可以作出答复的理论基础,尽管医药专家也很想帮助这些孕妇。医生在了解到孕妇的情况后,多数会参照孕妇所使用药物的说明书,如果上面注明“孕妇禁用”,他们会建议不保留胎儿,但多数药品的说明书是“孕妇慎用”或根本没有明确说明,这样医生和药师会根据个人的经验告诉孕妇可能会有哪些问题,在没有科学依据的前提下,给出一个模棱两可或纯个人化的建议,最终还是让孕妇及其家人难以选择。可能坚持到最后会得到一个健康的宝宝,但多数家庭不愿意冒险,许多小生命就这样被“扼杀”在“莫须有”的结论下。
    
      是盲目  还是无知
      袁教授认为,这种现象突出的原因可以归结为三方面:其一,与我国的国情有关,在一个家庭只能有一个孩子的前提下,年轻父母更加重视孩子的健康。其二,与药物的滥用有关,在我国仿制药居多,尽管这些药物经过多年临床应用证实是相对安全的,但滥用同样会造成安全隐患。其三,与临床药师的知识欠缺和缺乏科学指导有关,过多强调经验性、个人化的知识,没有科学的实践依据,单纯依赖药品说明书不可能更好地帮助患者。
      这种情况不只存在于我国,对于“妊娠期间用药对胎儿的影响”问题,全世界都缺乏科学的量化标准。在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只是简单地将所有药物分为危险度递增的A、B、C、D、X五类,A类药物对胎儿比较安全,B类药物相对安全,X类药物则是孕妇绝对禁止使用的。但是C、D两类药物的安全性则很难界定。如果孕妇服用了这些药物,那么对胎儿的影响同样不能确定。可见,发达国家的母亲同样会面临“忍痛割爱”的局面。
    
      科学选择  延续生命
      最近,国外专家的一项实践研究让人们看到了一丝希望。在中国药学会临床药学专业委员会与日本虎之门医院的一次学术交流活动中,记者了解到该医院从1988年4月开始一直从事“妊娠期间用药对胎儿产生影响”的研究,到目前已积累了7000多位服药孕妇的跟踪调查资料。这项活动的宗旨充分体现了人文关怀,对于可能已被药物影响的胎儿不是一味地排斥,而是用科学的理论得出量化标准,从而尽力挽救胎儿。
      17年来,日本的学者将药物对胎儿影响的有关资料进行汇总,同时结合多年的实践经验建立庞大的数据资料库,几乎囊括了所有的常用药物。每一种药物的致畸率都可在数据库中检索,同时更加合理地将致畸率以服药时的妊娠月份来区分,这样使检索数据更具科学性。
      对于每位前来咨询的孕妇都可将自己的情况详细填写在表格里,包括药物种类、数量、服药时妊娠月份等相关信息,药师根据这些资料进行分析、综合,然后到数据库中检索,并将检索结果告诉孕妇,这个结果通常是明确的量化数据,孕妇就可据此来决定是否继续妊娠。十多年来,他们在帮助孕妇摆脱焦虑的同时也挽救了几千个胎儿的生命,令人欣慰的是,在如此长时间的工作中,至今没有引起一起医疗纠纷,跟踪随访的3664位孕妇中胎儿的畸形率在正常范围内。
    
    1*** | 2006-10-12 22:51:51 57 7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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