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天津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调整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 各区、县、局(总公司)及有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最低工资保障规定〉的通知》(津政发[2003]107号)规定,结合我市国民经济发展状况,经市政府同意,对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和平区、河西区、南开区、河东区、河北区、红桥区、北辰区、津南区、东丽区、西青区、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590元、每小时3。52元调整为每月670元、每小时4元。 二、宝坻区、武清区、静海县、蓟县、宁河县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570元、每小时3。
40元调整为每月650元、每小时3。90元。 三、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人每小时5。6元调整为每人每小时6。4元。 四、本通知自 2006年4月1日起 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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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天津城乡最低工资标准统一调整为每月820元 2008年03月12日16:39 新华网 邹兰 评论3条 新华网天津频道3月12日电(记者 邹兰) 天津...详情>>
答:自己能生孩子为什么要领养,领养孩子需要感情慢慢的培养,小孩大了知道不是亲生父母会产生隔阂的,不宜于教育.自己生的孩子有血缘关系,感情有生具来的,心心相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