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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会计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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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会计账务处理

1、基本建设项目实行“报账制”时(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销工程建设施工发票,上级单位核实后向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建设单位是否需要核算报账部分工程项目的建设成本?如果需要,该如何核算?
2、基本建设单位收到施工方的工程结算发票是否需要进行账务处理(指做凭证及记账等)?
3、报账所收到的资金应计入哪个会计科目(非经营性基本建设项目)?
4、报账单位采用报账发票复印件登记帐簿是否合理?
5、基本建设单位收到的监理费发票应计入“待摊投资”的哪一个明细科目下?(计入工程合同及质检费是否合理?注:监理费和质检费的含义是否相同)
以上问题每小题2分,全部答对得10分,答错不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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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9-23 01:09:11
  • 1、如果实行“报账制”,原则上建设单位可以不做账,只需由成本员登记台账即可。如果有特别要求,也可以建立账套,进行登记。
    2、基本建设单位收到施工方的工程结算发票不需进行帐务处理,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账即可了。如果需要做账,分录如下:
    借:工程施工—外包工程支出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3、如果进行账务处理,报账所收到的资金应计入工程结算科目
    借:银行存款
        贷:工程结算
    4、因为各种发票复印件都交到上级主管部门,建议用发票复印件和上级主管部门相关凭证的复印件作附件进行账务处理并登记账簿。
    5、监理费应计到“工程施工—现场监理费”科目,没听说过“待摊投资”科目,质检费应该是与监理费并列的科目,两个科目业务内容不同,应该不能混同核算。
    个人觉得,如果实行报账制,基本建设单位不适合进行账务核算。如果想要基本建设单位进行账务核算,最好还是实行独立核算制。

    m***

    2006-09-23 01: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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