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货物,海关开具补征关税、增值税缴款书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
我司进口货物,与海关价格磋商后,部分货物补缴关税、增值税,并取得海关出具的缴款书,请问是否可以在税务部门办理抵扣? 并提供依据?全部
当然可以,不过只是增值税,关税是不包括在内的。 海关完税凭证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的规定,“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纳税人进口货物,凡已缴纳了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不论其是否已经支付货款,其取得的海关完税凭证均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废旧物资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28号)中规定的期限内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全部
答:如果你不是独立合算的分公司什么都不用做,单据交给总公司做账就可以了。详情>>
答:1凭海关的关税完税缴款书 借:营业税金与附加 贷:银行存款 2进口增值税票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详情>>
答:全额进入库存商品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