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非工亡的补助有哪些?
武汉市非工亡的补助有哪些
武汉市工伤赔偿标准(2009年度) 工亡 1、丧葬补助金9798.50元; 2、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其配偶和父母一次性计算到70周岁,最低不少于5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其子女一次性计算到18周岁。一次性领取10年以下抚恤金的,按《条例》规定标准的100%计发,一次性领取10年以上的,按《条例》规定标准的80%计发。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88186.50。 三、因病或非工亡 1、丧葬补助费:4899.25元; 2、一次性抚恤金:16330.83元; 3、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每人每月发给上年度企业平均工资的25%;供养3人或3人以上的(不含超生子女),补助标准不得超过当地上年度企业月平均工资的70%。
答:医疗期应该以法律规定为准,既然广东省的企业非因工负伤的规定中,医疗期根据医院的出院证明可以延长,他如果有医院的休假单,即符合规定,那是8个月。 解除合同的工资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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