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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一下罚款的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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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一下罚款的账务处理

行政罚款不能税前列支,不能做营业外支出,做其他应收款吗还是可以做其他应付款.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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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6-08-10 17:03:31
    那是税务人员说的不对,税务人员不能干涉企业出帐的方式,很多税务人员都以为有了“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有冲突时,以税法为准”的规定,就可以指使企业的会计怎么做帐,那是不对的,如果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有冲突时,以税法为准,那没错,但只需申报时按税法规定处理就可以了。
    所以你应该按会计制度办理,把那罚款支出列在营业外支出,在申报时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后面不是有纳税调整项目吗?你在那对这罚款支出进行调整就可以了,不光是罚款支出,其他的如超过标准的业务招待费这些,都在那调整,如果有些项目不太多,那你可以在后面另外附纸说明。

    1***

    2006-08-10 17:03:31

其他答案

    2006-08-12 11:42:49
  •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有关规定,行政罚款应列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营业外支出”,就是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如固定资产盘亏、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出售无形资产损失、债务重组损失、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罚款支出、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
    罚款时,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或现全)
    但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罚款不得扣除。

    红***

    2006-08-12 11:42:49

  • 2006-08-11 14:40:05
  • 同意firstlhx的做法

    鱼***

    2006-08-11 14:40:05

  • 2006-08-10 17:43:06
  • 我觉得我们做财务的要按照会计制度上面所说的做账,但是税法和会计制度不一致的情况下在纳税调整时就可以了,罚款还是在营业外支出里列在比较妥当。

    h***

    2006-08-10 17:43:06

  • 2006-08-10 16:50:59
  • 会计除了熟悉会计业务,还应该熟悉税收政策。税法规定,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有冲突时,以税法为准。既然已知道税收规定:行政罚款不能税前列支,那就应处理在税后啊。与其年终调整,不如直接采取正确的处理。这也体现当会计的水平啊。

    林***

    2006-08-10 16:50:59

  • 2006-08-10 16:32:08
  • 虽然税法规定行政罚款不能在税前列支,但会计对行政处罚的处理仍然是在“营业处支出”中列支,只不过在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做纳税调增罢了,即会计利润(会计报表上体现的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不是一致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调整而来的,好运!

    q***

    2006-08-10 16:32:08

  • 2006-08-10 16:16:49
  • 我同意盼盼的说法

    l***

    2006-08-10 16:16:49

  • 2006-08-10 16:07:34
  • 行政罚款应做营业外支出,但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罚款不得扣除,

    f***

    2006-08-10 16:07:34

  • 2006-08-10 16:02:29
  • 挂在往来里怎么销呀,一直挂吗,又没有别的票再给 你了,肯定不行的,如还没开罚款单那挂其他应付款吧

    盼***

    2006-08-10 16: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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