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有哪“六义”?
诗六义:风、雅、颂为诗之体,(详见「诗歌来源」) 赋、比、兴为诗之用。
六义:所谓“六义”说,又称“六诗说”,是前人关于《诗经》分类的一种说法,源自《毛诗序》:“故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 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 风,本义指乐调,所谓“国风”,便是汇集各地的地方土乐。 雅,是正的意思,,雅即朝廷正乐。 颂,是用于宗庙祭祀的舞曲。 赋就是 铺陈直叙,即诗人把思想感情及其有关的事物平铺直叙地表达出来。比就是比方, 以彼物比此物,诗人有本事或情感,借一个事物来作比喻。兴则是触物兴词,客 观事物触发了诗人的情感,引起诗人歌唱,所以大多在诗歌的发端。赋、比、兴 三种手法,在诗歌创作中,往往交相使用,共同创造了诗歌的艺术形象,抒发了 诗人的情感,赋运用得十分广泛普遍,能够很好地叙述事物,抒写感情
诗六义专指《诗经》的“六义”。最早记载于·《周礼·春官》,汉代《毛诗序》中明确提出:“故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对于“六义”的解释,有着一个历史发展过程。唐代孔颖达提出了“三体”“三法”的说法,也就是将“六义”分为两组,“风”“雅”“颂”这三者是指体裁,“赋”“比”“光”这三者是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