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如何适用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应如何适用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按季纳税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实际经营期不足一个季度的,以实际经营月份计算当期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销售额度。
按照本公告第一条第(三)项规定,按季纳税的试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6年7月纳税申报时,申报的2016年5月、6月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中,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的,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答: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出租人在经营租赁情况下收取的租金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收入。 2、所以收到租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售账款 以后每期确认...详情>>
答:你好,会计证每年都必须参加年检的,年检之前都需要进行继续教育培训,但继续教育培训的模式有很多种,有财政部门统一组织的培训、有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有网络继续教...详情>>
答:不用单独继续教育会计证教育的时候选初级职称的类别就行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