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外资金,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简称部门与单位)为履行或者代行政府职能,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而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国家财政预算管理的下列财政性资金;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政府基金、专项资金和附加收入; (三)部门和单位集中上缴的资金; (四)用于乡(镇)人民政府开支的乡(镇)自筹资金和乡(镇)统筹资金; (五)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资金; (六)其他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财政性资金。 在实行分税制改革后,未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性资金依然大量存在。也就是说,预算外资金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全部
答:预算外资金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政府职能、弥补事业发展经费不足,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收取或提取,纳入财政预算外专户管理的财...详情>>
答:就是预算外资金的拨款呀,就是地方收的一些地方收费、小的附加税费,发给行政单位做开支之用 第十二条 预算外资金包括以下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财政性资金: (一)根据...详情>>
答:地方财政支配的各项附加收人和集中的有关资金;国有企业及 主管部门掌握的各项专用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的自收自支资金;中 央和地方主管部门所属不纳人预算的企业收人;法...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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