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大家一个所得税的问题
3月31日季度本年利润贷方余额10000,税率33%,算出应交所得税3300元 (1)借:所得税 3300 贷:应交税金-所得税 3300 4月1日缴纳所得税 (2)借:应交税金-所得税 3300 贷:现金 3300 问题来了:3月如果继续做会计分录 借:本年利润 3300 贷:所得税 3300 那么3月份本年利润科目的贷方余额不是10000-3300=6700 缴的所得税也减少利润呀,那应那税额不是有冲突么,如果是4月份缴纳现金的时候再做所得税结转凭证,那么所得税 3300的借方余额在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中怎么填写,同样的地税中城建税等是当月月底转本年利润还是下月缴纳的时候结转全部
首先,如果你一季度的利润是10000元,只需按18%交纳企业所得税,税法规定1-3万元,税率18%。3-10万元,税率27%,10万元以上,才按33%交税。 其次,交税以后的利润叫净利润,记在资产负债表的未分配利润里,损益表中在利润总额下有一行所得税,填在那里就行了。全部
所得税不会减少税前所得的。 所得税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于 本年利润下面一行的单列项, 在利润表中 所得税为利润总额下面一行的列示项 资产负债表中的本年未分配利润和利润表中的净利润相等全部
答:帐务处理 1、3月底提取所得税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所得税 2、3月底结转所得税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 3、4月份缴纳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所得税...详情>>
答:计算增值税:10000/(1+4%)*4%=384.62 城建税通常为增值税的7%,即384.62*7%=26.92 教育费附加为增值税的3%,即384.62*...详情>>
答:亏损也要进行第一季度所得税的申报,第二季度申报的是1-2季度的累计数,并按累计数计算本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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