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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已经开具过90天还能换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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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已经开具过90天还能换票吗

去年12月份我公司给广东一家公司开具了一份增值税发票。由于对方疏忽,没有验票。现要求我公司给其换票。咨询专管员后,专管员表示坚决不能换票,对方只能做普通发票处理,且我公司也不能重复开票,否则视为虚开。只能我们两公司私下协商。因发票金额巨大,货款尚未收回,对方公司以此为要挟,拒不付款。请高手指点如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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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回答
  • 2006-03-22 12:27:45
    超过90天不能在换票,这是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他们可以做帐就是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了.既然你们的税务专管员都知道了,就更没有办法了,如果你们私自换票的话,后果只有你们单位自己承担了
    楼下的是误导,除非你们能够办到税务局出具的退货证明,不然就是自己给自己找麻烦

    d***

    2006-03-22 12:27:45

其他答案

    2006-03-22 17:47:52
  • 如果想重开发票,只能是让对方税务局出具退货证明并将发票及抵扣联退回。你方向税务局说明情况,开具负数发票冲减当月收入,之后再开新的发票给对方。另外这又不是想偷漏税,可向你方主管税务局税政科解释此问题。

    1***

    2006-03-22 17:47:52

  • 2006-03-22 13:13:10
  • zhanei讲的对于你们单位的情况而言是可行的。但却是违规的。没有退货证明是不可以开具负数发票的。这是会计制度的规定。

    1***

    2006-03-22 13:13:10

  • 2006-03-22 12:32:17
  •   我想各位可能没看清楚我的意思,我是要他在与对方公司协商并“办好退货手续的情况下”再开红票啊。现在做企业利润本来就很薄,如果这17%的进项对方公司不能抵扣也确实是太冤了啊,开票公司收不到货款也着急啊!我有一个朋友的公司就发生过和这一模一样的一件事呢,不过他们是收票方且已经把货款付给了开票方,现在开票方不肯配合,还正在扯皮呢。
      我觉得做生意的双方都要互相体谅一下啊。 专管员的说法是不准确的。你公司可先开一张负数发票将12月的发票冲回(在防伪税控系统开负数发票时,系统会要求你填写对应的正数发票号码,你将12月的这张发票号码填上去就可以了),同时再重开一张发票给对方公司就可以了。
      
       如果税务局方面要解释,你可以解释说是对方退货,退货原因就说是“质量问题或型号不对”都可以,然后又重新发货了。你可以和对方公司商量,把你们当地税务局做退货处理要求提交的材料做好就行了。 在深圳我们开负数发票是不用报税务局的,只需将原正数发票的全部四联订在负数发票后面就可以了,不知你们那里的税务局是怎样要求的。

    猪***

    2006-03-22 12:3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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