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买的房子漏水,一般先找物业部门。因为物业部门一般都受开发商委托联系维修事务,物业部门(应经开发商委托)联系施工单位前来保修。开发商与施工单位有合同,且开发商扣有施工单位的保修款,所以“房子漏水”只要不是非正常使用原因,施工单位必须保修。 2。因你只与开发商有合同及保修关系,所以你可以直接找开发商(或找经开发商委托的物业部门或施工单位代表)。 3。你受“合同条款、及消费者权益法”保护。物业部门和开发商不管时,你可以投诉,投诉应找: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或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 4。保修期结束,可找物业部门维修,如不是你使用原因,你就不用出钱(从房屋维修金内支出,此款已由购房者和开发商交过了)。 5。修理方法:将外墙漏水处从墙外凿开,用1:2水泥砂浆加水泥含量的15%的明矾石膨胀剂补上即可。
1. 新买的房子漏水,一般先找物业部门。因为物业部门一般都受开发商委托联系维修事务,物业部门(应经开发商委托)联系施工单位前来保修。开发商与施工单位有合同,且开发商扣有施工单位的保修款,所以“房子漏水”只要不是非正常使用原因,施工单位必须保修。 2。因你只与开发商有合同及保修关系,所以你可以直接找开发商(或找经开发商委托的物业部门或施工单位代表)。 3。你受“合同条款、及消费者权益法”保护。物业部门和开发商不管时,你可以投诉,投诉应找: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或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 4。保修期结束,可找物业部门维修,如不是你使用原因,你就不用出钱(从房屋维修金内支出,此款已由购房者和开发商交过了)。 5。修理方法:将外墙漏水处从墙外凿开,用1:2水泥砂浆加水泥含量的15%的明矾石膨胀剂补上即可。收起
看的房屋是否还在保修期内(交付时有2书,自己可以查看一下,一般防水工程保修为5年,给水管2年这是国家法规明文规定,不得低于此保修期限),如是在保修期内该找房地产开发商,其有义务无偿帮你解决问题。
看的房屋是否还在保修期内(交付时有2书,自己可以查看一下,一般防水工程保修为5年,给水管2年这是国家法规明文规定,不得低于此保修期限),如是在保修期内该找房地产开发商,其有义务无偿帮你解决问题。收起
物业管理,新房的装修都有免费保修期限.
物业管理,新房的装修都有免费保修期限.收起
不想麻烦的话,找维修部门.
不想麻烦的话,找维修部门.收起
物业、开发商。
物业、开发商。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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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该管,不然就找开发商,在没人理,找消协吧。质检站不管。
物业该管,不然就找开发商,在没人理,找消协吧。质检站不管。收起
这真是个令人头疼的问题!我和你的情况相同,不同的仅是是我自己的房子漏水到楼下。找物业、开发商都不管,说是房子已经被装修过了,原来的防水层曾经被动过,如果漏水不属于开发商的问题,物业只负责找联系住户(如楼下)。而开发商提供的房子是毛坯房(卫生间),不可能一点不动的!给我装修的装修老板又说是本身房子质量漏水,并不是他装修了的缘故!所以现在谁都不管!只能是自己花钱重修,需要刨地面,相当麻烦!而关键还在于...全部
这真是个令人头疼的问题!我和你的情况相同,不同的仅是是我自己的房子漏水到楼下。找物业、开发商都不管,说是房子已经被装修过了,原来的防水层曾经被动过,如果漏水不属于开发商的问题,物业只负责找联系住户(如楼下)。而开发商提供的房子是毛坯房(卫生间),不可能一点不动的!给我装修的装修老板又说是本身房子质量漏水,并不是他装修了的缘故!所以现在谁都不管!只能是自己花钱重修,需要刨地面,相当麻烦!而关键还在于不敢保证房子重修了一定可以不漏了。。。。。。费神!收起
物管虽没直接责任 但影响他们服务的业主正常生活就应由他们出面联络开发商 不然服什么务? 把事情反应到业主委员会 没设有委员会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一般在建设局>投诉物管的服务 接下是发展商负责补漏 你入住时应签了<房屋质量保证书> 拿出来看看 根据书上的内容让他们尽快解决吧
物管虽没直接责任 但影响他们服务的业主正常生活就应由他们出面联络开发商 不然服什么务? 把事情反应到业主委员会 没设有委员会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一般在建设局>投诉物管的服务 接下是发展商负责补漏 你入住时应签了<房屋质量保证书> 拿出来看看 根据书上的内容让他们尽快解决吧 收起
物业不管的话,你告诉他今后就不要再来收物业费了;同时你去找开发商商量这事如何处理,总之是个麻烦事。
物业不管的话,你告诉他今后就不要再来收物业费了;同时你去找开发商商量这事如何处理,总之是个麻烦事。收起
房屋漏水属于房子的质量问题,找开发商让他解决。不然就赔偿和退房。
房屋漏水属于房子的质量问题,找开发商让他解决。不然就赔偿和退房。收起
集体签约既省钱又省时间,购房人的信息可以共享,请律师的钱可以共同承担,也能造成房地产商的心理压力,增强购房人的谈判本钱,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但是任何事情都有正反两个方面。集体购房签约需要集体的团结,不能自说自话;也不能排除房地产商会收买集体购房的谈判代表;同时谈判代表的素质和谈判水平决定着所有参与者的命运。为了防范风险,我建议参加集体购房的购房人对代表的委托应限定权限,委托代表进行谈判,把最终决定签字权留给自己。 还想强调一点的是,对普通购房人来讲,签合同不可能面面俱到,更不要指望房地产商能同意他自己都无法解决或预测到结果的事情。买房就是买房,不要做不切合实际的幻想。要明白房地产商无权强迫购房人接受任何条款,购房人也无法强迫房地产商接受任何条款。如果房地产商不接受购房人的要求,购房人能做的只有不买这个房地产商的房。在整体房地产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前,很多不合理但又不违法的问题,单靠购房人个人的力量能改变的不多。 所以,无论采取何种签约方式,关键问题还是所选中的签约对象,也就是房子才是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