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焚烧厂的运行有哪些要求?
垃圾焚烧厂的运行有哪些要求?
垃圾焚烧厂的运行主要要求如下:①生活垃圾焚 烧厂每条焚烧线的年运行时间应在8000小时以上。②焚 烧炉在运行过程中发生故障,应及时检修,并尽快恢复正常。若无法修复,则应立即停止投加废物,按照程序关闭系 统,且每次故障或者事故持续时间不应超过4小时。
③在 关闭焚烧系统时,自停止投加废物幵始,应在3小时内继续 鼓风。④焚烧炉在启动时,应先将炉内温度升至规定的温 度后幵始投加废物。自开始投加废物开始,焚烧炉运行工 况应在3小时内达到标准要求。⑤生活垃圾焚烧厂应对 焚烧烟气中主要成分含量进行自动连续在线监测,监测项 目至少包括氯化氢、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等。
⑥生 活垃圾焚烧厂应对焚烧炉运行状况进行在线监测,监测项 目至少应包括炉膛(二次燃烧室)温度、出口烟气中氧含量 和一氧化碳含量、炉膛压力等。⑦焚烧系统每年故障或者 事故以及启动、关闭时间累计不应超过60小时。⑧生活 垃圾焚烧厂运行期间,应建立运行情况记录制度,如实记载 有关运行管理情况,主要包括不同废物的接收情况、入炉情 况、设施运行参数、环境监测数据等。
⑨生活垃圾焚烧厂 的垃圾卸料和储存设施内的空气应收集通入焚烧炉中进行 高温处理。生活垃圾焚烧炉停运期间,垃圾卸料和储存设 施内的空气应收集后经除臭设施除臭后再排放。⑩运行 情况记录簿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整 理和保管。生活垃圾焚烧炉渣与焚烧飞灰应分别收集、储 存、运输和处理。
答:垃圾焚烧厂的技术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生活垃圾焚烧厂应建设封闭式围墙,并设置绿化隔离带,且宽度不宜小于10米。②垃圾接收与储存设施应采 取封闭措施并保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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