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搜索是否该禁?
侵害人身权益,人肉搜索是否该禁?
人肉搜索对社会有很多好处,它能很快的查找的一些品德败坏之人,甚至犯罪之人的资料,使之得到惩罚。不仅能惩治恶人,也能够提醒公众:人人的头上都有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做任何事都不要去有悖道德和法律,否则就将受到惩罚。 这对于人性的改善,社会的进步是有很大促进作用的。 也方便了人们对一些品行不好之人的监管和惩罚,将他们的恶行和资料曝之于众,可以提醒让广大群众知晓这些人的真面目,从而小心这些人。不要被他们所欺骗,伤害。因此虽然人肉搜索可能会造成一些伤害,但是伤害的都是那些不好的人,对于善良的群众却是有好处的。
最高人民法院9日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该司法解释将于10月10日起施行。 这次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公开自然人基因信息、病历资料、健康检查资料、犯罪记录、家庭住址、私人活动等个人隐私和其他个人信息,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请求其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此外,司法解释规定“被侵权人因人身权益受侵害造成的财产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无法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在50万元以下的范围内确定赔偿数额。” 人肉搜索理应遭禁,现在许多人的照片一出现在网上,不久之后此人各种生活照片,个人信息等就被曝光,毫无隐私可言。
它的实质是实施一种伤害,把网民的愤怒、谴责直接送给真人,让伤害得到切实的实现。可能有着道义上的名头,可造成伤害的弹性却非常大,其中还夹杂着围观者的不知情、恶意……实在无法预先控制和估量。 一些人就因为人肉搜索后资料呗公开,遭到现实中的指责,遭到社会舆论的摈弃,遭到相关组织的摈弃,遭到人群和社会的摈弃,变得隔绝孤立,甚至殃及亲属、朋友…… 而这些东西只是一味的指责,从来没有想过当事人的心情,没有考虑到会给他们带来什么样的伤害,给他们压力,而不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
将惩处无限放大,最终导致许多人承受不了压力而自杀。他是承担了自己所造成的后果,但是对他造成伤害的责任又该由谁承担? 每个人都有犯错的时候,如果不对人肉搜索进行规范,谁都可能成为人肉的对象,谁又愿意自己遭受如此待遇呢? 所以禁止人肉搜索才能保护公众的隐私,对所有人负责。
答:楼上的从理论上已经解释得很清楚,我想从操作层面上再向你简单介绍一下。 人肉搜索是相对机器搜索而言的,我们平时用到的百度、搜狐、新浪等搜索引擎进行关键词查询,可以...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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