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
税法中随同应税消费品出售的包装物,无论是否单独计价,也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
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此项押金则不并入应税消费品销售额中征税。但对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和已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全是这样的,有些混合销售的价外费用,可以分开计量的,就不是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答:一、生产企业直接出口应税消费品或通过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按规定直接予以免税的,可不计算应交消费税。 二、通过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时,如按规定实行先税后退方...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