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扣代缴个税手续费
请教: 收到税务局返还的代扣代缴手续费,如果不奖励员工,是不是需要确认收入啊?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05]365号 )第六条第6款:“三代”单位所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该单独核算,计入本单位收入,用于“三代”管理支出,也可以适当奖励相关工作人员。
收到税务局返还的代扣代缴手续费,不能确认企业的收入,发给相关人员,也不能作为企业的费用支出。代扣代缴手续费应当按照规定专款专用,其会计处理: 1、收到税务局的手续费: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代扣代缴手续费 2、按照规定的用途支付手续费时: 借:其他应付款--代扣代缴手续费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3、税务局返还的代扣代缴手续费,如果当年没有使用完,可以在“其他应付款--代扣代缴手续费”账户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收到税务局返还的代扣代缴手续费,如果不奖励员工,是不是需要确认收入啊? 要做到营业外收入里.
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返还手续费的程序如下:先复印好前3年(2014.2015.2016)每个月的银行缴费(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单,必须银行章清晰(如果不清晰,让银行...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