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产权房屋后,如何让原房主户口迁出?
夫妻结婚后购买的产权房屋,后来卖给女方阿姨(现产权证是女方阿姨的名字),两年后夫妻双方离婚,但男方户口一直在这套房子里没有迁走。现在女方阿姨要卖掉这套房子,想让男方迁走户口,但是男方由于经济犯罪,被拘留了(尚未判刑),这种情况下女方阿姨有什么办法能把男方的户口移出这套房子?请律师指点,谢谢!
户口问题和对方协商解决
户口问题和对方协商解决收起
申请经济住房条件: <br/>1、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br/>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2289元 <br/>3、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 <br/>4、未享受过福利分房或者经济适用住房 <br/>5、政府规定的其它条件 具体情况请你咨询街道办事处。
威海的房价目前是6000~7000元,你月收入2000左右,还要吃用最少500,首付起码要15万,攒8年才能负起啊。你考虑一下吧。
外地户口在成都买新房不需要交5000元才有资格购房,国家没有这样的规定。若第二套房在房管中心过户的时候多收取房屋成交价2%的费用。希望对你有帮助!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对赡养义务的定义是“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所以完整的赡养义务包括物质供养,精神慰藉,生活照料三个方面; <br/> <br/>一、经济上供养 <br/> 有抚养能力的成年子女在父母无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最低生活需要时候,要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赡养费用。如果子女和父母共同居住,子女应当为父母提供必要的衣、食、住、行方面的必要条件;对于不能或不愿与共同生活的父母子女,子女为父母提供必要的赡养费用。 <br/> <br/>如果父母有足以维持当地最低生活标准的经济收入,或者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或者其收入不足以维持本身生活的,子女可以在经济上不供养父母,但出于尊老爱幼的风俗,子女对父母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义务不能免除。 <br/> <br/>上段所说的成年子女本人无经济收入,但是已婚而配偶有经济收入的,也不能免除支付赡养费的义务。 <br/> <br/>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 <br/>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其他亲属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租赁关系;老年人自有的住房,子女有维修的义务; <br/>赡养人有义务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顾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br/> <br/> <br/>二、生活上照料 <br/> 生活上照料是指帮助年迈体衰的父母解决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困难,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父母,如果子女不尽到照料义务,而父母的收入又不足以支付保姆费用的,父母有权力要求子女承担该部分费用。 <br/> <br/>三、精神上慰藉 <br/> 精神上慰藉是指满足老年人精神上、心理上的需求。但是该义务不能要求子女强制履行,只能靠社会道德和社会伦理来调节。 <br/> <br/>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 <br/>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其他亲属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租赁关系;老年人自有的住房,子女有维修的义务; <br/>赡养人有义务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顾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br/> <br/>根据以上规定,如果老人要求购买房屋,但子女无能力购买的话,并不属于未履行赡养义务的行为,但如果老人现无房屋居住,子女应当接老人到家居住;如果老人房屋破旧影响生活的,应当由子女承担一定的维修义务。
兄弟不用担心,涨价是必须的,但有个缓冲期,至少要5年以上时间才会出现逆转,我相信你也等不了那么长时间了。我今年刚买了套房子119平,县城买的,房价4200元/平米,我不怕涨。我买的时候还是开盘价,谁知道没过4、5天就涨了120元/平米,所以如果有钱的话就去买吧,如果资金不是充足的话就建议首付买,首付越少越好,贷款年限越长越好,这样对你有好处,因为银行利率总没有收入提高的速率快。多层一般价格较高,如果买高层的话就买高一点的,对以后生活有好处,安静,阳光充足。保障性住房按我理解是保障那些没有收入的,拆迁后没房子住的人,你应该不会有的。
如果能够从变更登记上查不出是婚后所有,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会影响离婚时,女方主张这个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br/> 希望我的回答能给你带来帮助<br/> 如果满意,请给予评价,并采纳为答案
你嗦说的华阳那边确实以后会成为成都的一个中心 毕竟天府新城已经获得中央批准 那边买房必定会升值的 软件还是高新西区潜力大点 同时生活标准也高些 买房 还是竟早吧 不然再过两年哭都来不及 基本在每年的8月份买房会相对划得着一些
可以考虑转卖 做转按揭 这样 房子转给别人 <br/>如果时间紧 那么去银行申请 叫他们拍卖房产 <br/>你的金融信誉从此也就OVER了 <br/> <br/>干嘛不把房子出租啊。。。。出租的钱能换上贷款就可以了 。。。。
结婚了没有啊,夫妻名下都无房产可申请的,具体问你们当地社区,各地不同,比如我们这是结婚满三年。没结婚的话我们这单身是满33周岁可申请。<br/><br/>我们这房价比你们还贵,没有5000以下的,经适房都要3000多,我们工资普遍1千多两千多,比你们还苦逼呢,加油吧!
买房资格审查一般需要这些资料:深户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购房申请表;外地户口需要:纳税证明或者社保号,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等
给你个建议: 抓紧和儿子谈谈 看同不同意加 如果同意加 你们三个最好写个书面的东西 约定下比例 ;不同意加的话,因为你们现在房产证还没下来,抓紧到当地房产管理部门提交一份异议书,这样房产管理部门会暂停办证,等房屋产权没有异议后再恢复办理。
看你住哪嘛 要是在上海北京这些大城市还是不要的好<br/>在2级城市的话 又有长住的想法 那还是不错的<br/>不过 选择这种方式就等于把自己绑在上面了 对以后的选择都会有些影响
照你说的谁还能住过去?只要不是一整几十万十几万的就OK了。
呵呵 建议你上网或者通过别的渠道看一下有关西安市廉租房的政策,你的条件的确不合适,呵呵,好好上班 找到一份工作,自立自强,实业救国。
给你提供一个案例,你看一下,你的合同里是怎么说的. 蔡女士与开发商在双方签订的《19号楼定位保证金协议书》中约定,“蔡女士定位19号楼2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04.2平方米,总房款441516元。开发商保证定位房屋自2001年5月26日至2001年10月31日以内由蔡女士购买。蔡女士定位上述房屋,自愿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该定位保证金自双方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之日起转为购房款项。若开发商在2001年10月31日前不能五证齐全,承诺将2万元定金全部退还。若开发商在此时间内提前取得五证,蔡女士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购房契约。”蔡女士于签约当日支付2万元定位保证金。开发商则没有按约定时间将五证办理齐全。蔡女士要求双被反环保保证金. 开发商辩称:蔡女士与开发商约定的是定位保证金而不是定金,且协议亦未约定要双倍返还定位保证金。开发商采取自愿原则收取定位保证金,而蔡女士为提前订房保证房号,主动要求交纳定位保证金,并约定相关买房事宜要等签订正式合同时再定。开发商表示,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认为:双方在协议书中已作出约定,若开发商不能在2001年10月31日前办齐五证,要退还2万元定金。由于未能按约定办齐五证,理应退还2万元定金。而蔡女士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被法院认定为理由不充分。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向购房人蔡女士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所以,要区分好你叫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钱,合同里面应该有明确的说明.
我是通过代理办的公积金贷款,下面是我办理贷款的主要流程: 1 买房后,开发商给我联系了公积金贷款代理律师,然后签了一堆文件,包括填了一张申请贷款的表,交钱 2 到公积金贷款海淀一部去做了个人信用评估(当然需要带一些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 3 律师通知到公积金贷款海淀一部签合同 4 一周后到交通银行去取贷款协议和收据,完成 所以虽然请代理得花钱,但很省事,如果大家工作忙的话,就请个代理帮你办吧,应该1个月办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