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核算“十六项基本规定”是哪些?
会计核算“十六项基本规定”是哪些?
通常的会计核算,没有那么多的基本规定。所谓的会计核算“十六项基本规定”,只是信用社会计核算必须坚持“十六项基本规定”。即:双人临柜、钱帐分管;凭证合法,传递及时;科目帐户,使用正确;当时记帐,帐折见面;现金收入,先收款后记帐;现金付出,先记帐后付款;转帐业务,先借后贷;他行(社)票据,收妥抵用;有帐有据,帐据相符;帐表凭证,换人复核;当日结帐,总分核对;内外帐务,定期核对;印、押、证,分管分用;重要单证,严格管理;会计档案,完整无损;人员变动,交接清楚。
答:银行会计核算制度是指银行会计制度的一个重要组织部分。是指以货币为计量单位,运用专门的核算方法,对银行货币信用业务和财务活动进行连续的、系统的、全面的登记、计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