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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帐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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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帐务处理

公司为一家私营的建筑企业,法人代表为A某,自行购地建成一栋价值2000万元的大楼(含建筑物及整栋房屋装修),产权归建筑企业,房屋完工后,由A某之妻将大楼作为酒店经营,重新办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为A某之妻,现酒店帐面无固定成本的摊销,请问老师,如何合情合理将这二家公司的固定资产作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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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1-10-07 03:53:34
      固定的折旧摊销,即是计提折旧,房屋、建筑物的最低折旧年限都是20年,固定资产最常用的摊销方法是年限平均法,也称直线法,公式如下:年折旧额=(原始价值-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   
    但在实务中,折旧额是按折旧率计算的,年折旧率=(年折旧额发÷原始价值)×100%
    借:制造费用(生产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管理费用(管理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其它业务成本(经营性出租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贷:累计折旧
    **因为你说的企业与酒店的法人是两夫妻,所以就不用做押金的处理了,转账的话是可以转,但是转账时应该是酒店的银行存款账户转入建筑企业的银行存款账户,而不应该是私人的账户
    总结一下,如果采用租入的方式,建筑企业是要进行固定资产折旧处理的,需要交营业税3%
              如果是采用融资租赁的方式,则是酒店方面要进行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的,需要交营业税5%
    如果开酒店的时间较长的话最好采用融资租赁的方式
    以下是具体的账务处理
    一、采用租入方式的账务处理
    1、这种方式固定资产的所有权仍归建筑企业所有权,酒店只拥有使用权。
       2、酒店方面的账务处理: (1)租入时,为加强管理,就设置“经营租赁资产备查簿”详细列示租入资产的日期、品名、数量、出租人、承租期、归还日期、及经办人员等有关具体情况 (2)租约往往规定在资产使用时,就先向出租人支付一笔押金,支付时应做:借:其他应收款—建筑企业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如果在租赁谈判或签订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如律师费,佣金等,则应计入“管理费用” (3)支付租金时:举个例说明,如每月租金3万元给建筑企业 若是每个月支付,借:其他应付款——建筑企业 3万 贷:银行存款 3万 若是每年年末支付,每月做 借:管理费用 3万 贷:其他应付款——建筑企业3万 但在每年年末支付时则做 借:管理费用3万 其他应付款33万 贷:银行存款36万 (4)租赁期满,退还固定资产,注销备查簿记录,并收回押金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建筑企业 3、建筑企业的账务处理: (1)交付固定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2000万 贷: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2000万 (2)收入押金时: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酒店 (3)收入租金时,以上面例子中每月收入租金3万元为例 若每月收到租金 借:银行存款3万 贷:其他应收款——酒店3万 若每年年末收到租金,每月做 借:其他应收款——酒店3万 贷:其他业务收入—经营租赁收入3万 每年年末做 借:银行存款36万 贷:其他应收款——酒店3万 其他业务收入——经营租赁收入36万 *(4)租赁期内,每月应计提出租固定资产折旧额 固定资产折旧=账面价值×折旧率 借:其他业务成本——经营租赁成本 贷:累计折旧 (5)租赁期满,收回固定资产并将押金退还对方 收回固定资产时,借: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2000万 贷: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2000万 退还押金时,借:其他应付款——酒店 贷:银行存款 4、相关的税金:酒店需要缴纳营业税5%,而建筑企业需要缴纳营业税,税率3%。
      并随营业税附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3%,城建税税率城市7% 二、采用融资租赁方式账务处理 1、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租入的资产在租赁开始日应当确认为企业的一项资产 2、酒店方面的处理: (1)租赁开始日,按当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借方“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贷方“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并按其二者的差额,计入借方“未确认融资费用” (2)支付融资租赁费用时,借方“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贷方“银行存款” (3)未确认融资费用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分摊时借方“财务费用”贷方“未确认融资费用”。
      “未确认融资费用”账户的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摊余额 *(4)租赁期按月计提折旧,可用直线法折旧,借方“管理费用”贷方“累计折旧” (5)租赁期满时,通常有三种选择权,返还,留购,优惠续约 返还时:如还存在担保余值(即残值,租赁期满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借方“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累计折旧”贷方“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如果不存在则记借“累计折旧”贷方“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留购时:则支付购买价款,借方“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贷方“银行存款”,同时,将固定资产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转入有关明细科目 优惠续约时:则视同该租赁一直存在而做相应会计处理 3、建筑企业的处理: (1)租赁开始日,建筑企业应将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并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 借:长期应收款(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费用之和) 未担保余值(按未担保余值) 营业外支出(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 贷:融资租赁资产(按融资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 银行存款(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未实现融资收益(按其以上差额) 营业外收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 (2)分期收取租金并确认租赁收益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收款——酒店 同时: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租赁收入——融资租赁收入 (3)租赁期满时,收回资产 借:融资租赁资产 贷:长期应收款(“长期应收款”账户的借方余额) 未担保余值(“未担保余值”账户借方的余额) (4)如果固定资产的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即到期收入固定资产的,建筑企业则缴增值税,如果未转移的,则征营业税,按服务业5% 三、如果采用购入的方式(与前面一样的方法折旧) 。
      

    燕***

    2011-10-07 03:53:34

其他答案

    2011-10-06 12:33:28
  • 建筑企业入固定资产,以20年提折旧,折旧费用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租给酒店,租金收入交营业税。
    酒店付租金,租金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
    租金可适当高一点(以当地行情),因为营业税是5%,所得税是25%。
    

    蓑***

    2011-10-06 12:33:28

  • 2011-10-05 21:57:12
  • 要么租入支付租金,而不需计提折旧; 
    要么购入需计提折旧,而对方不需提折旧。
    最关键的问题是要考虑税金的问题。

    d***

    2011-10-05 21:5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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