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福利费能否用于单位职工食堂的日常采购吗? 可以。购买米、面、油、菜等,都属于职工福利费核算的范围。全部
属于职工福利费核算的范围。全部
2009年11月12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通知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全部
就企业职工福利费的开支范围,财政部企业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企业的人工成本,可划分为工资(含年薪、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和福利两大类。其中福利是企业对职工劳动补偿的辅助形式,按与工资的相互关系,又可划分为两类,一是按工资一定比例缴纳或提取的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费、职工教育经费,二是其他与工资没有固定比例的福利待遇支出。
《通知》规定的职工福利费,即为第二类职工福利,具体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一是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如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职工疗养费用、自办食堂经费补贴或者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二是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折旧、维护和工作人员的人工费用; 三是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 四是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 五是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以及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没有包括在《通知》各条款项目中的其他支出。
所以,企业福利费可以用于单位职工食堂的日常采购,购买米、面、油、菜等,符合文件中“自办食堂经费补贴或者统一供应午餐支出”。
可以,根据国税函[2009]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 三、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 《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全部
答:1、公司食堂购买的餐具、桌椅、小电器等费用,可以全部直接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科目中。 (1)购买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贷:银行存款等 (...详情>>
答:根据税法的要求,进成本费用的都需要合法票据,即发票。但食堂购买的菜、米、调料等都无发票,我们公司解决的办法是到税务局代开食堂费用发票,税率4%。你也可以试一下这...详情>>
答:1、即使福利费有税前扣除标准,但如果没有发票,用白条入账的话,同样不能税前扣除; 2、要求采购部门尽量取得发票,当然一般在菜市场购菜是没发票的,最好呢是找找当地...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