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属于小区来管理 享受小区的权利和服务 所以要交物业费
商铺属于小区来管理 享受小区的权利和服务 所以要交物业费收起
答案是1、您没有资格在买房子了,因为您名下有2套房子了,不能在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
如果你非广州市户口,则需要5年内连续缴存3年的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根据你的问题来看,类似你这种情况,是不符合现时广州市购房条件的。 建议你可以考虑增城,从化或者佛山等一些的地方。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您如果可以提早还清当然可以咯,银行规定的只是期限,在25年之内还完就好了!!
可以。但是有些城市严格执行经济适用房相关管理条例。你这种情况,按照正常流程会被政府回购。
应该是可以的,不过,我觉得如果你只是缴纳养老的话,不如直接缴纳 个税,这个缴纳一年是可以买房的,有什么问题,可以问我,用户ming
你如果一定要买的话那只能是等到满5年后才行,5年之内的话没审批表是没办法购买的.
1.公积金贷款的前提是(1,本地常住人口。(2,交公积金半年以上。<br/>2.3000左右的还款能力可能最高贷款额度在30万左右,贷款期限最长20年.<br/>3.十万的首付基本只能考虑40万以下的房子。40万售价的房子就是评估价也做到40万那过户费相对会多很多<br/>综合建议还是考虑30万以内的房子
现在的房地产政策是不鼓励不停的买进,卖出。这样税收很高。<br/>同时今后房地产税估计也会在全国推广,限购措施也会不停的推广。因此我建议在可以承受的能力范围内,应该尽可能买好房子,买合适的房子。<br/><br/>不知道你是20万是家庭年收入,还是个人年收入。我先按照家庭年收入来计算,分析一下85万的房子是否供的起:<br/><br/>第一套房,一手房,首付20%,加上手续费,还可以有装修的钱。<br/>80% 贷款,先按照20年,全部是商业贷款(如果有公积金,压力会更小),每月还款约5200元,一年62400元。只占年收入的30%左右。完全有能力负担的。<br/><br/>剩余的收入,你要准备还钱,小孩,家庭花费。这需要你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详细计算,我就不帮你分析了。
可以跟你父母说,房屋如果要更改或添加业主的姓名,需要交很多费用,5年之后可能费用会低..拖到5年之后再说吧.<br/><br/>个人意见,房子既然是你姐妹俩自费买的,那当然属于你们的财产,跟父母没任何关系.房子总会牵扯很多事,最好不要添上你弟弟,省得将来麻烦.你父母又那么偏向他,算了,拖一天算一天
看每天的生活报 或是新晚报 他在那上面提前十天就开始登了! 征仪花园的房子我问了 这个月没有消息 得下个月吧!
根据你的条件来看,应该是可以的。不过现在还不能马上申请,因为你们必须先结婚才行。<br/>另外先看一下申请要求:<br/> (一)具有市内四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 <br/>(二)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864元;<br/>(三)申请人财产在调查期内不高于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 <br/>(四)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含13平方米)<br/><br/>针对以上这些条件都没问题的<br/>1、户口是青岛的都没问题了。<br/>2、可以给你对象开很低的工资证明,或干脆无收入。<br/>3、这个估计也没问题。<br/>4、人均是13平米以下,20平米是限价房的要求。这个是指在你们2个人名下的房子,如果目前家里的房产证都不是你们的名字,你们2个都是无房户,1平米都没有。
你说的购买我可以理解成安置吧?<br/>要是这样的话楼上两位都跑远了!!<br/>1、首先房屋拆迁安置的是产权人<br/> 不用考虑户口问题,拆迁单位是不会根据户口安置房屋的<br/>2、如果你有独立的产权证自然就有资格安置你房屋<br/>3、如果产权人不是你,那就是你们家里的事了,拆迁单位没义务给你们分配,<br/> 也就是说你父母愿意给你,你就有资格!<br/>4、如果你父母不想给你俩房子,你俩假离婚也没用!<br/>5、以上说的都是以够一套以上房屋安置条件为例<br/>但有一种特殊情况,<br/>就是这被拆迁的房子都没产权,那就劝你们全家老小都快搬回去住吧……哈哈<br/>希望这回答能对你有帮助!
那你首付之前,你的职业顾问是否了解了你的偿还能力?<br/>如果他没有去了解,或者说已经知道你偿还能力不够,还让你给钱,那就完全是他的问题了.<br/>另外,看合同的约定,如果是购房人的原因,购房人要承担责任,如果是开发商的原因,开发商要承担责任。购房合同中,对此一定要约定很清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住宅用地的最高年限为70年,时间从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开始算起.<br/>你买了商品房以后,在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前一年提出申请,要求继续使用,经批准并缴纳土地出让金以后,就可以继续使用了.
有本市户口就可以,北京市规定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是本市户口,家庭年收入不满六万,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不达标,三项必须全部满足 <br/>如果你只能买60平米,那你就要多交一个综合地价款,打比方说如果你买的那个房子是90平米,你要多交的钱就是(90-60)*每平米的单价
江北的房价这两年也在走高,二手房也在2000元以上,如要小区配套比较好的,一般在2500-2800元以上。
我好象也听说过这个规定,建议你上百度找找吧.
有钱了就一步到位买好的。你的情况我认为应该买单位的。 其一是因为你买房要借钱,无形中现有的生活水平会下降。其二单位房有许多有利方面呀省许多钱呀,对于生活水平又是一个相对的提高。你可以把这样相对省下的钱去买车子。将来生了儿女也就不愁上学远近的问题了。同时你可以先行步入有车一族享受现代的生活。十年后你的单位房子说不定又成了中心地段了到时你就没有事偷着乐吧。不要只看眼前要放眼未来。
1、要不要做喷淋系统?以及200立方水池? 要做喷淋 2、规划部门会不会要求做停车位配套?如果要可以怎样做? 会要求车位配比的.可以做地下成本高,可以做室外. 3、如果2层设计全层架空4米高,会不会算容积率? 架空不算,但你在二层就算了. 看你的情况,可能刚开始做房产,这个都是可以找相干部门协调的啊. 规划是可以更改的,不赚钱谁盖啊
你应该缴纳新的契税的规定的数额,因为开发商没有权力确定契税的数额,合同也不能约定(合同没有这个内容),应该以办理产权登记时的国家政策为准,只要开发商给你的契税完税凭证和你缴纳的数额一致就可以了。开发商不会赚这种没有道理的小钱。
扬州哪家楼盘? 1要看地段; 2要看价位; 3要看新旧程度。 你都没有说哦, 不好回答的。
在看之前事先了解你的客户的情况,大概知道他想要的房子和能承受的房子,在自己心里先帮他们找好大概适合他们的房源,然后作到心里有数,之后只带看适合的3套房子左右,别太多,要不他自己都不知道选哪套了,但你要保证你选的3套是最好的3套. 看房时,多体现利处,比如:上午看东户,下午看西户.晚上看阳光一天不好的.带其走的路线能能看到配套医院市场商店等
不购成违约或需要负责任,1.没因为使用假名而获取不当利益,2.对合同履行没实际的影响。 当然你可以去房管租赁登记部门投诉,但估计只是责令整改。
“容积率”,是项目总建筑面积与总占地面积之比。例如:总占地10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容积率为1。容积率越小,居住密度越小,相对舒服。
首先要看你的收入水平!如果你可以每天开车上下班那还是市郊好点!因为市郊应该是今后地产业开发的趋向.县城也不错的.如果生活方便的话还是可以的.至于孩子上学的问题很简单.你可以接送啊.最多就是麻烦点.可是也值啊.为了下一代嘛!孩子大一点就可以自己上下学了!还可以锻炼他独立生活.就这么多了!你自己好好考虑考虑!和佳人商量下!不一定网上的朋友就可帮你!毕竟还是不够了解:城市 收入水平=================和多因素的
还是新房子比较好,老房子不免接触到以前主人的种种。脾气、气味、等等等等。会感觉越住越不舒服。即使装修过感觉也不会很好。 但如果二手房是新房,价钱又便宜,倒是可以考虑。
如果是我买二手, 现出租1400到1500. 离上班近比较繁华, 因为该区比较成熟,所以升值潜力是比较大的。如果正好遇上拆迁那会更好的。我现在正在给我弟弟找一处比较好的二手房呢 不是因为买不起一手,是因为二手增值大。
市政府领导召开专题会议规范开发物业部门收费做出的决定:“ 开发物业部门禁止收取装修抵押金、煤气报警器费、门牌费;物业服务费最长只能预收一年;装修管理服务费、垃圾清运费自愿协商,不得强制收取。”这本是保护人民利益的一件大快人心的事情!可是有了政府专题会议的决定,关健在于如何不折不扣地去贯彻落实!然而对开发物业部门禁止收取装修抵押金这项决定,市物价局推托责任让百姓与开发物业部门协商解决,与开发物业部门协商简直就是与虎谋皮!收取装修抵押金就是公开侵犯公民权利的违法行为!因为开发物业部门不是执法部门,他们无权罚款也无权收取抵押金!这是最粗浅的法律常识!我们的党和政府历来都肯定和相信我国大多数的公民都是遵纪守法的,而开发物业部门以不相信大多数的公民遵纪守法为理由、强行收取装修抵押金,这种理由能成立吗?而强行收取装修抵押金、这本身就是公开的侵权行为!也是一种变相的掠夺!更是公开践踏法律的行为,也违背了我们党一贯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的方针政策!做为人民的政府应该保护人民的利益!对这种公开践踏法律的行为决不能手软!不交钱不让你进户的大权在开发商手里,广大群众看在眼里恨在心里。百姓们唯一的希望也只有向政府求救!为什么政府有关部门明知此事不对,而又不去制止?“做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暑。”这是古人都明白的道理,难道我们现代文明的法制社会中的人民公朴连古人都不如吗?市政府领导召开专题会议规范开发物业部门收费做出的决定,为何迟迟不能落实?眼睁睁地看着让百姓们的呼声化为泡影!我们不禁要问:政府的权威哪里去了?法律的尊严哪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