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租户水电费,要交税吗?
我司是物业管理公司(在深圳),现租户要求我司开水,电费发票给他才付款.如果我开发票给他,哪我要交税吗?交什么税? 水公司收我司每方2元,我司收租户每方5元的. 电公司收我司每度1元,我司收租户每度1.2元的.
如果你开票,要按开票金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应交营业税=发票金额*5% 应交城建税=营业税*7% 应交教育费附加=营业税*3% 2010-04-12 16:52 补充问题 另外,如果开发票给他,发票上的金额是否应该包括税金呢? 不包含税金,发票金额按实际收取的金额开。
物业费属于营业税—服务业—其他服务业税目范围,适用5%税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企业的代收费用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217号)规定:“物业管理企业代有关部门收取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维修基金,房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中的"代理"业务,因此,对物业管理企业代有关部门收取的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维修基金,房租不计征营业税,对其从事此项代理业务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当征收营业税。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关于营业额问题规定:“(十九)从事物业管理的单位,以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全部收入减去代业主支付的水、电、燃气以及代承租者支付的水、电、燃气、房屋租金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 对代收的水电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因此,对贵公司收取的家属院宿舍水电费,发生了销售行为,对收取的水电费应缴纳增值税,同时缴纳随增值税附征的附加税。
对贵公司收取的上述所得应并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缴企业所得税。
答:1、如果物业公司代收的水电费,可以不交税。因为物业公司并不是销售电力,不属于增值税纳税范围,因此不用交税。 2、如果物业公司购买电力,然后再买给客户,这属于销售...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