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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工资、劳动局备案三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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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工资、劳动局备案三者关系

老师你好,请帮我解答一下下列问题:
     1.我在来新公司之前,是有个代理会计帮着报税的,因为当时还没开始记账,所以每月给税务报的是零申报(除了实收资本和银行存款),但他个税申报是随便找了3个人报的,但不是本厂职工,这样可以吗?
     2.我现在是按照工资表上的实际情况报的,但问题是有的试用期还未到没签劳动合同,还有的职工本来就不想要保险,所以与以后的劳动备案肯定不一致,应该怎样筹划,才能更合理,不管是税务还是劳动局看起来更完美无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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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回答
  • 2009-12-27 15:12:43
    1、以前代理会计报的税就不要管它了,以后你做申报时按照单位员工实际数进行申报就行了。
    2、可以说个人所得税申报人数与缴纳劳动保险人数一致的单位很少,大多数单位都是不一致的。因此,在税务上,每月按照实发工资人数、实发工资额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只要不少报、不漏报就行了。在社保上,尽量按照劳动法规定执行就可以了。

    z***

    2009-12-27 15:12:43

其他答案

    2009-12-27 14:21:59
  • 1、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办理完美无缺。不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办理,就不能说完美。
    2、试用期还未到没签劳动合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巅***

    2009-12-27 14: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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