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人寿红福宝两全保险(分红型)10年期5年限缴一年缴一万二到期是否退还
太平洋人寿红福宝两全保险(分红型)10年期5年限缴一年缴一万二到期是否退还本太平洋人寿红福宝两全保险(分红型)10年期5年限缴一年缴一万二到期是否退还本金 今天买了保险,银行和保险公司的人说每年有分红,而且到期十年后会退回保险本金。但是合同上只写明有分红没有说明有到期十年后会退回保险本金。不知道是否会到期退钱? 其有关人士给予帮助,谢谢!
你好! 我就不明白,怎么等到已经买了保险才知道要来核实一些能不能拿回本金的问题呢? 难道当时又是被忽悠昏头了。。。 从条款来分析:只要按时缴费,中途不退保的话,到期还是可以拿回本金的! (由于不知道你的基本保额是多少,要不还可以具体计算的出到期你肯定可以拿得到的钱的数量,分红另外) 此产品的相关条款如下: 太平洋人寿红福宝两全保险(分红型),银保产品,定期寿险 保险期间:10年、20年或30年。
保险费及交费方式:每份年交保费1000元,有3年限期年交和5年限期年交两种交费方式。 保险责任: 1、生存保险金:如被保险人生存,自合同生效日起,每经过2个保单年度,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一次生存保险金,直至保险期间届满。 首期生存保险金于合同第2个保单年度末给付。
2、身故保险金: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一年内,如被保险人身故,合同终止。我们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您已交纳的保险费总额。 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一年后,如被保险人身故,合同终止。
我们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已经过的保险费应交期数。 3、意外身故保险金:如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合同终止。
我们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意外身故保险金”=2×基本保险金额×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已经过的保险费应交期数。 我们按条款约定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的,将不再给付“身故保险金”。 4、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如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经营客运业务的公共交通工具,在交通工具内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者被保险人驾驶或乘坐非营运机动车,在车厢内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合同终止。
我们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 “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3×基本保险金额×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已经过的保险费应交期数。 我们按条款约定给付“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和“意外身故保险金”均不再给付。
5、满期保险金:如被保险人在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然生存,合同终止。我们按下计算期满保险金: 3年限期年交费 保障期10年,期满金=基本保险金额×2。5倍 保障期20年,期满金=基本保险金额×2倍 保障期30年,期满金=基本保险金额×1。
5倍 5年限期年交费 保障期10年,期满金=基本保险金额×4。5倍 保障期20年,期满金=基本保险金额×4倍 保障期30年,期满金=基本保险金额×3。5倍 红利事项 在合同有效期间,我们每年根据本保险业务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并于每年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分配红利。
红利采用累积生息方式,即每年分得的红利按公司公布的累积利率以复利方式累积生息,在合同终止时给付。发生身故给付或退保时,给付累积到上一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的累积红利。分红是不保证的。 。
答:我是在交通银行办了太平洋红福宝5Q的,存三年放三年,这又怎么算呢,也是5%的利息,请专业人员帮帮忙!详情>>
答:塑料有很多种,比如说ABS、PC、PS、PVC等等,你所说的是那一种,这些种类都可以做2M宽的双层板。现在材料涨价很快,每段时间的价格都会不一样。详情>>
问:急急急:现在在中国的进出口贸易中还有哪些存在配额问题的?进口配额和出口配额
答:没错,除了上面那位所说的,还有国家调控的配额,如自行车配额。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