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想女儿想复婚,我该怎么办
我们俩结婚结的快,离婚也离的快,可复婚却是难上加难,而他却是坚决不同意,我们有一个女儿,离婚时是他爸私自请了个退休的老律师来我家离的,我爸也认识,只是简单写了一份解除分居协议,财产是个自所有的,女儿归他,由他抚养,并加了一句女儿的权力自己主章,当时律师说了以后再也不管我们的事了,后来没到第三天,我就后诲和他离婚了,我回去看女儿,他父母却不让我看,说是等女儿长大成人14岁,看女儿认不认我才能相认了,当时冲动离没有写清以后女儿的探视权,我想和他复婚,他没有同意,都快半年了我一直在等他,我想问一下,我想去法院咨询另外的律师,能否把女儿的抚养权要回来吗?哺乳期应该还没到,女儿才六个多月大,我想问问律师,可我又怕花了钱白花,弄的也让他笑话。怎么办.......
第一,在法律上你们究竟有没有离婚。律师是没有离婚的权利的,只能帮助草拟离婚协议,你们还是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没有办理,你们就还没有离婚。 第二,尚在哺乳期的孩子一般由母亲抚养,但是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由父亲抚养。不抚养一方享有探望权。 第三,探望权不是约定的而是法律规定的,无论你们有没有约定,你都有权利探望女儿。如果对方阻拦,你可以起诉,并要求变更女儿的抚养。 供参考
同意菩提树的答复。 作为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探视权,是法律赋予父母的权利,无论在离婚协议中是否约定都是自然享受的。 补充一下诉讼费用的问题,有些法院会再收取200元左右的送达费。
一、没领结婚证并不一定就是不成立婚姻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这是男女结婚履行相关手续的常态,但在我国一些偏远的地区,也有先举行婚礼而不登记或者后登记的情况,这就构成了事实婚姻存在与否的问题,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所以,就你的情况,理论上应当以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之日来介定。
事实上,从你女儿才六个多月大情况来看,你们举行婚礼的时间,应当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日之后,所以,你们应当不构成法律上的事实婚姻,律师来帮助你们解除同居关系没有什么法律不能的问题。 二、“我回去看女儿,他父母却不让我看,说是等女儿长大成人14岁,看女儿认不认我才能相认了,当时冲动离没有写清以后女儿的探视权,” 无论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父母都是该子女的法定监护人,你完全有权要求履行自己作为母亲的职责。
三、能否把女儿的抚养权要回来吗? 当然可以。你可以以哺乳期应该还没到,女儿才六个多月大,由其父亲抚养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由人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之拆。 四、这种情况起诉费用多少啊? 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3。
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之规定,你应当预交案件受理费50元至100元。 。
这你要去咨询专业的人, 从我的角度觉得,你是有权力去争取女儿抚养权的,并且他父母不让你见女儿是没有权力且说不过去的, 现在你想要回抚养权,就通过法律的途径, 现在越来越多的孩子变成了单亲,在孩子的成长角度来看,有父母的陪伴是最好的,我有一位同学,父母是在她三个月的时候离婚的,从表面来看她的成长是良好的,但有时一些事中会显现出她成长的并不如表面的那样,当然她也只是一个个例,在你们离婚,或是现在你想要复婚时,不论结果如何,还是要考虑清楚。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啊,
退休的老律师.....你看到现在贾静雯事件,你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他家没有权利不让你看女儿,婚就别复了。无趣 不就想孩子吗?男人心里已经没有你了,我觉得你应该活的比他自信。
他没有权不让你探视女儿,你可以起诉要回女儿的抚养权.... 既然离了还是不吃回头草吧,时间会淡忘一切的.
答:法律对此没有规定,但从法律精神来看,应当是复婚后自动获得监护权和抚养权。但是孩子本身就是你们共有的和离婚复婚没有关系,复婚后当然是双方一起抚养。详情>>
答:根据你的费用,去日本吧泡温泉和滑雪详情>>
答:老公对你很好,你又爱你老公那快回头,时间长了肯定会影响双方家庭,你老公也会慢慢发觉你的变化,到时你会后悔一辈子,好好过你现在的幸福日子。自己的老公才是最好的。自...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