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产证上可以写你的名字,也可以用你爱人的名义做公积金贷款
可以的,产证上可以写你的名字,也可以用你爱人的名义做公积金贷款收起
火车站附近最大的缺点就是太吵,如果你或者家人是一个对声音比较敏感的,那么建议你不要买,不要搬了住进去后又为晚上失眠而烦恼。 虽然在火车站旁边,但火车对房屋的影响较小,如果房屋建造质量很好,这点可以放心。 买房其他应该注意的问题: 二手房价格虽然较一手房低,但却会出现较一手房更多的问题,二级市场自开放以来,买房者与卖房者心态一直不平稳,对市场价格拿不准,卖方总希望把自己的房与商品房比较,定价较高;买房者认为房改房是旧房,价格应比普通商品房便宜得多。二级市场真正的价格应该怎样,目前市场大致价位情况分析。 不过,并非所有房改房都可上市交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以成本价购买且与原产权单位没有事先约定的可以直接上市交易。 (1) 一看房屋所有权证第一页或第二页有"成本价出售住房"、"成本价出售住宅"或"私更成"等红色印章字样,则表示该房屋以成本价购买。 (2) 二看与原购房单位签订的买卖协议中是否有诸如:"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出售转让需经原产权单位同意"或"五年之内不可以上市"等条款约定。 2.以成本价购买且与原产权单位有事先约定的或以标准价、优惠价购买的,需向原产权单位提交《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出售征询意见表》,原产权单位盖章同意后就可上市交易。 (1)一看房屋所有权证第一页有"*私优"、"*私标准"、"优惠出售"或"标准出售"等红色印章字样,则表示该房屋以标准价或优惠价购买。 (2)二看与原产权单位签订的买卖协议中的约定。 房改房的交易过程即是产权转移的过程,为保证房款、房产的顺利转移,需要办理居间担
如果自己住,就不要买了,火车站附近流动人口多,治安不好,还有就是嘈声大;如果投资可以买,因流动人多,好租,不愁租不出去.
一般来说,决定因素是地段,其次考虑的就是内在的比如楼层、户型、开间、朝向、通风等等,但是内在的大多因个人喜好以及对于舒适度的要求而定
1、哪个开发商?开发商的信誉; 2、房屋位置、朝向、楼层、面积以及价位; 3、周边配套设施以及小区环境; 4、交房时间、开发商的承诺及如开发商违约该如何处理(建议找律师 咨询); 5、物业如何(管理上及收费上); 6、如果贷款需仔细计算每月月供多少,购买自己承受范围内的房屋。
开发商需提供"三书一表",即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登记备案表、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商品房验收合格证书。此外还应该提供房管局对小区单位面积实测后出具的“房屋面积测量报告”,根据该报告进行合同面积补差;楼梯出现裂缝说明建筑质量存在问题,和是否现浇没有关系,请相关单位来进行责任鉴定.
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公摊面积 从这个公式中可以看出公摊面积直接影响建筑面积的大小 公摊面积包括楼梯间、电梯间、外墙、设备间等 砖混结构公摊系数为13%左右。 框架结构的公摊面积比砖混结构多电梯间、过道及设备间。面积的测算根据设计的不同,幅度较大。其中,高层点式住宅公摊面积较小。 在设计过程中,有的过道面积偏长、设备间面积偏大,公摊系数可能在40%左右,这也是很平常的事情。 故在买房时一定要看它的得房率!!!
胖哥哥 :你好! 预售商品房的钱必须专款专用。开发商把钱挪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监管不力!应该向当地政府投诉开发商和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由政府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措施补救,并对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进行处理。
房改房是原来许多单位通过给职工福利分房分下来的房子,那时单位职工对这种房产只有使用的权力没有产权,后来大概在96年左右国家不允许单位再分给职工房产(就是所谓的“房改”),所以单位允许职工如愿意买成产权就可以相当于此房的成本的价格购买下来的称为成本价房,此房产职工有100%产权,只是因为当时购买价格比较低所以在上市交易时要给国家补齐一个15.6*建筑面积的土地出让金才可以上市交易,而有些是用优惠价(或标准价)购买的此种房产,职工有94%的产权,单位有6%的产权,这种房上市交易须先补6%产权,再补土地出让金,即1560*6%*1%*建筑面积,而不愿意买成产权愿意继续每月交房租的房子就是现在的使用权房.商品房就是开发商建造的以盈利为目的的房产,是一种商品,经济适用房是国家无偿划拨土地建造的给特定的人居住的房产.购买这种房产的人是需要国家审批的.经济适用房在交易时还需缴纳10%综合地价款(具体须交纳的其他费用下面会说). 在北京,认定140平米以上(含)房产为非普通住宅----这是最基本的,还有两个认定条件但不常用(小区容积率在1.0以下,平均售价高于当地综合水平1.2倍以上).而140平米以下的为普通住宅. 使用权的房子可以通过换入换出的形式交易,而有些使用权的房子是可以买成产权的(大多数,不是全部) 另外各种性质房产所需交纳费用: 经济适用房: 未满五年: 综合地价款:(50-当年购入价)*10%(卖方缴纳) 营业税:当年购入价*5.5%(卖方缴纳) 交易契税:当年购入价*1.5%(买方缴纳) 印花税:当年购入价*0.05%(买卖双方各缴纳) 证件工本费:5元 满五年: 综合地价款:成交价(50万)*10%(卖方缴纳) 营业税:当年购入价*5.5%(卖方缴纳) 交易契税:当年购入价*1.5%(买方缴纳) 印花税:当年购入价*0.05%(买卖双方各缴纳) 证件工本费:5元 商品房: 满五年: 交易契税:当年购入价*1.5%(买方缴纳) 印花税:当年购入价*0.05%(买卖双方各缴纳) 证件工本费:5元 个人所得税:(成交价-当年购入价-装修费-契税-印花税....)*20% 未满五年: 营业税:成交价*5.5%(卖方缴纳) 交易契税:当年购入价*1.5%(买方缴纳) 印花税:当年购入价*0.05%(买卖双方各缴纳) 证件工本费:5元 个人所得税:(成交价-当年购入价-装修费-契税-印花税....)*20% 北京140平米以下视为非普通住宅,140平米以上或单位产权房交易契税按3%缴纳 已购公房: 1,成本价房: 土地出让金:当年成本价(北京是1560)*建筑面积*1%(买方缴纳) 其他税费同商品房 营业税如可以确定,同商品房办法征收,如不能确定,按成交价的1%征收 2,优惠价房: 补齐成本价:当年成本价(北京是1560)*建筑面积*6%(买方缴纳) 再缴纳土地出让金,同上 确定购房时间: 房改房:看原始购房协议或首次购房收据(银钱收据) 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看契税票 回迁经济适用房:可看购房发票 关于使用权的房子的买卖不用缴纳国家规定的各种税费,但是要花一些灰色费用,如果你没认识人可以找中介公司帮忙交易。各区县标准不同,大概2-3万
毋容置疑:欺诈!你的猜疑是有道理的。你的同学大概也是一“中介”,要么他不该给你积极提出借高利贷的。现在杀熟的事很多。更可疑之处是:房主“出远门”了,在这个节骨眼上他怎么能“弃金而走”呢?建议:放弃此房,索要定金,但损失定金的可能性大一些。
首先说一下,五年后的保证就算有律师保证也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房价是否过高,可参考周边房子的价格来比一下,二手房按揭一般是总房款的60%,过户费其实就是各项税费的总和加上工本费。而工本费只有300元左右。内部转名是行不通的,房产证在房产登记部门有登记,就算是赠与,税费也不少。这是国家为了防止买卖双方逃税而设立的新规。
自己选择购买哪个小区,前提该小区必须是经济适用房。 如果单纯拆迁的话确实是由建委给你确定具体房屋,如果不喜欢的话你可以将配额卖了然后自己在换别的
动迁办理产权人,是根据动迁协议上填的是谁的名字,如果你们动迁协议上写的是你公公的名字,那么产证上就不能做其他人的名字,如果要做你老公的 名字上去,就得要求动迁组更改动迁协议上得名字 办理产证时要交得税是这样计算得:首先看动迁协议上对你原来老房子得评估价,有老房子得评估价和现在分到房子得总价之间得差,如果老房子的评估价大于新房子的价,那么你们就不用交契税了,如果是小于的话,你们差价部分交15%。除此之外还要交产证成本费,印花税,交易费,这些费用是不多的。
在宝鸡最热闹的经二路上就有不少符合您的需求的房子呢, 关键是要您亲自到现声去看看才有保证呢.您说是吧.
1952:你好! 根据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的有关规定,你所列的收费项目除非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了由购房人出外,都应该是包括在房价内的。你可以向当地物价管理部门反映,通过物价管理部门处理。
看你的房子都差不多,东山多风雨,西山多日晒.但一般人还是选东边.认为东为上,而且你东边有河,风水很好.唯一不好的就是远处的小工厂估计影响不大,按照我经验,你这建了小区,那边也差不多要拆了建小区了.
还是租给学生好,现在的学生家长好多伴读的,为了孩子的成长贵也舍得花只要看好了房子,租给学生没有别的麻烦,省心
你现在买的房子应该是商住两用的公寓房<br/>等到社保或者纳税满5年之后可以买的是普通商品住宅<br/>银行所说的的首套和二套是指普通商品住宅,与您是否购买了商住两用的公寓房无关。<br/>所以,等您纳税满5年之后,买普通商品住宅,是不会影响您首套房的首付比例的。<br/>如有疑问请追问,如果满意请及时采纳。<br/>商住房和普通住宅是有区别的,具体也可咨询贷款银行。<br/>根据《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的政策,规范的是个人的住房,而您购买的是具有商业可盈利性质的房屋,不属于个人的住房范畴之内。
如果首付和贷款都是你来付的话名字肯定要写你的,你弟弟没付过一分钱的话肯定不能写他的名字,现在就算是一家人,感情再好,假如以后条件好,不在乎房子的话无所谓,一旦将来你弟弟条件差一点,找个女朋友一定要求要房子的话,你们两兄妹肯定是有得争得了,到时候会影响到你的个人利益不说,最重要是影响家庭和谐,如果想要大家都公平的话,现在的房子是可以写几个人的名字,占有的比例都可以不同,至于这个比例你们都可以平分或商量,但是办贷款的时候会麻烦一点,要考虑好写哪些人的名字,需要的手续等都会麻烦一些,
购买经济居住房,应符合下列条件: <br/>(1)上一年度市区居民家庭年收入在享受住房标准的房价收入比4倍以上的无房户和现住房面积不到房改标准下限的未达标户; <br/>(2)坚持“户均一套”的原则。凡申请经济居住房准购证的居民必须是取得结婚证书的或年龄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者; <br/>对引进外地特殊人才、出国留学来杭创业人员、军转干部、公务员等符合购买经济居住房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如果是正规的购房合同,都要到房管部门备案。<br/>合同更名需要得到开放商的同意,将原合同撤销,再和你重新签订合同。
贷款好像只能以一个人的名号去贷,以你妈妈现在的年龄,即使贷到款了,偿还的期限也会很短,所以还得以你的名号贷款,可以让你妈妈把钱给你,由你来还款。
很高兴为你解答 你找他QQ:(1925不良记录28832)注:去掉(不良记录) 9位数字的QQ 希望可以帮到你 1、信用 卡记录只显示近24个月的情况,以往的记录都很难查询到。所以出现不良记录后千万不要注销信用卡,及时银行催你销卡 也不要理会。 2、银行也是会以人为本,只要在不良记录未被上传到系统上,一般为90天,持卡人主动积极的连续办 卡行,说明原因并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银行通常也会帮助客户消除...
因为某些人的良心都被狼吃了,因为某些人群早成了吸血的蛆!!!!!!!!!!!!!!!!!!!!!!!!!!!!!!!!!!!!!!!!!!!!!!!!!!!!!!!!!!!!!!!!!!!!!!!!!!!!!!!!!!!因为这些人早晚不得好报!!!!!!!!!!!!!!!!!!!!!!!!!!!!!!!!!!!!!!!!!!!!!!!!!!!!!!!!!!!!!!!!!!
石家庄2013年房价预测<br/>虽说政府下了政策甚至出台了法律(限购令)大城市房价下调,哈尔滨是一个大城市,房价还是向上的走势,去年各县政府抬高了房地产商土地购买价格,所以房价从成本角度来说不会降,另外哈尔滨的楼房还远远没有达到需求,距离饱和还有很大距离,所以根据供求关系来说,房价还是看涨
你可以去望园路的房改办咨询啊,排号轮到你选房了才能去选房
户口在当然可以的.现在房价不便宜哦~听说要降的.电视也说要降了.你等等看吧
开始家里肯定不会同意的,但是我觉得你可以用实际行动证明给他们看,你是有能力购买房子的,再说了,我不觉得女孩子,就一事无成的,支持你买房子,当然要根据自己的经济允许才可以供房哪,先下手为强吧,加油!
据限购令您属于外地户口只能套房!只要您有再西安一年的纳税 或者社保 就可以买房,其他按正常手续!或者您把户口转回来到西安,也可以买房子
1、不动产物权的设立以登记为要件,签订了合同如果不约定违约责任,出现了一房二卖的情形也会使很多购房者吃亏。 <br/> <br/>2、所以,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你可以申请预告登记,这可以有效地维护你的权益。看一下物权法的规定: <br/> <br/>第二十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br/>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现在首套房认定国家是要求以家庭为单位了~~~你原来用自己的名字贷款买的房子,卖掉再贷款买,还是算二套房的,银行贷款系统是全国联网的,都可以查到的。建议你不要报侥幸心理,有的开发商许诺你没事啊,可是到时候查出来你有过贷款,责任他们会都推到你身上的~~~
有合同在手,协商不成,只能通过法律解决!但你的钥匙有明确的标记是此楼六楼的钥匙吗?或者合同上指明是这套房吗?必须要有确凿的证据说明你是买的这一套房子,打官司就会赢!
如此大的事情为何会没合同? 我真不明白居然世上有此事! 一般说来你们的口头有说好的, 不然怎么会交房付款呢, 我看如果问题小的话就先付款了, 等到玻璃好了再付最后一期款, 要求退房恐怕他们会不太方便的。
首先土地使用权的取得要经过国家的土地管理部门,取得后会有正式的土地使用证,不知道他们有没有,第二,建一栋房子也是要办理规划、工程等许可证后,才能正常取得产权。不知道你说的这块地是不是正规取得,如不是风险就是以后没有产权证。 还有产权分不到户,只能做一个大产权也是不对了,只要是正规手续办的,在报建时就可以几个套的分割,大产权下来后就可以办小产权。 我觉得风险很大。
这种房屋就是目前比较典型的利用集体土地开发的小产权房,国家已经禁止这种行为了。所以你最好不要买。国家法律保护的只是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证房屋。所以,建议你最好不要去赶这趟混水,花钱不讨好。
开发商有义务办理土地分割手续,然后才能具备办理个人房屋的土地证 如果开发商不履行义务,你可以投诉
按照合同约定,你们肯定是签了合同的,应该有对方义务的约定,用合同说话才行。
一、请问有这法规吗? 真有这测绘法,能关我的事吗?合同只说交付期限跟国家法规有关? 有没有这法规均于你无关,你只看测绘部门的测绘报告即可,如果他们认为测绘不合法或者报告依据的法律法规有错误,那由他们与立法机关、测绘部门去解决,我们消费者不管这些事。当然更符合我国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要求。 二、我能否找他把超出的部分按双倍返还? 当然可以。其根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的规定,不过这里的“双倍”的意思,是指除了消费已交超过3%部分(含本数)返还消费者外,还要返还与消费者已交的超过3%那一部分数额。简单地计算方式,就是消费者交的超过3%部分乘2。
想退? 办法一:你所买的楼盘如果现在还在售 的话你天天去吵,就可以; 办法二:找关系,政府职能部门或是开发公司的领导。
当然可以登记为两个人的名字。这从好的一面理解是没有什么问题。如果从不好的一面理解,一旦将来有什么变故,最大的受害者当然是你了。其理由如下: 一、房产证只登记该房产的所有人是谁,而不登记是谁首付的。一旦房产证颁发下来,就说不清是谁首付的。 二、贷币具有一个特别的属性,那就是占有权和所有权同时转移。届时,谁能说得清楚是谁的呀。 三、按揭是由男朋友支付,在没有结婚的时,按揭所支付的是男朋友的个人财产,而结婚后,尽管还是男朋友支付,但那时就不是用他个人财产而是用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在支付。 综上所述:最好还是让对方向你母亲出具一张借款条,确定一下他与你母亲之间有一个债权,这样日后一旦有什么不测,也能清楚地划分出财产的份额。当然,大家都不愿出现什么意外,但有点风险意识还是必要的。祝你们平安幸福。
你签的应该是协议,而非房管局指定的购房合同!即使是期房(有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也应签署购房合同,应清楚的注明公摊面积。 我估计该楼盘在未取得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销售,不合法!
建议拿着认购书去法院起诉!索取违约后的双倍定金反还(法院肯定会支持的)!及其他可能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现在政府大力发展保障性住房,未来百姓住房至少有20%的下调空间。你买不到房(07,7月)未必是件坏事。再说开发商的问题这么多,以后万一跑了,可后悔了!多得的8万买个心里安慰吧,再说这钱未必比你房子升值慢:)
一方要解除合同需对方同意,但一方愿意承担违约责任,另一方就是不同意也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了,只能一方退房,另一方收违约金。
一,我们夫妻俩均是四川籍人,育有一女.现在重庆上班, 已看中一套六十左右的两室.听说现在重庆的住房标准是三十个平方/人.那是否就说明我买的六十的房子只能解决两个人的户口问题.? 你们现在重庆看中一套六十左右的两室房子将来买下了,从物权法上讲,你们只是对该房享有所有权与户口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你听说现在重庆的住房标准是三十个平方/人.那也不过是重庆市政府制订的该市市居住条件的愿景。如果不符合该市户口迁入的条件,买再大的房子也解决不了户口迁移的问题。反之,再小的房子只要符合当地的户口迁移政策也是可以迁入户口的。所以说,房子的面积与解决多少人的户口之间没有必然法律关系。 二、是否有必要写上孩子的名字,因为这个小区有全程教学环境,且承诺业主子女赞助费减半,不知这项条款可否写进合同中?有关键的一点是:我们现在还没有确定将来到底是在四川还是在重庆发展,如果现在写上孩子的名字,是否以后只能在重庆读书和考试? 你说的这个小区有全程教学环境,且承诺业主子女赞助费减半,那是该小区业主与设立在该小区教育部门之间的教育关系中的优惠事项,而买房行为是业主与房地产开发商之间的商事法律关系,如果将这项条款写进合同中,房地产开发商不一定愿意,即使愿意也制约不了开发商。如果现在写上孩子的名字,(不管是在购房合同上还是房产证上)那也只能证明是购房人或者是房屋的产权所有人,与孩子在那上学考试没有关系。孩子上学是以户籍确定学籍学区,一般情况下,应当是在本学区上学,但也可以在其它地区上学,按照现行的规定,只不过是在高考时为了防止高考移民的倾向各地都有自己的不同规定罢了。 三、假如几年后我们想卖掉房子,在孩子未成年之前是否不能卖? 可以卖。如果房产证上写上一家三口人的名字,那么,从法律层面上说该房产所有权人是共同共有关系。对共同共有关系进行处分时,《物权法》第九十七条作出了规定,即: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但是如果不写,我又怕以后万一决定在重庆发展,户口迁不过来怎么办?而且听说现在不写,以后如果要给孩子还得交税什么的. 现在不写将来户口也是可以迁进来的。孩子未成年时,其父母户口到那,孩子户口就可以随之迁进。成年后,也可以以父母身边无子女而迁入。听说现在不写,以后如果要给孩子还得交税什么的说法,那只是一种遗产税,我国现在还没有这种税种,将来什么时间有还很难确定,纵观世界各国关于遗产税的立法现状,并不是所有的国家都有这个税种,所以说没有必要过多考虑这个税的问题。即使你们现在在房产证写了你孩子的名字,将来我国也有了遗产税税种,只要不是他一人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该税还是要承担的,也只不过是计算应纳税数额多少不一样。
按照道理,收房要有收据的。但是,就看你所购房的房产商是不是有信誉了,不过我看你交了三次定金,估计房产商不是很正规。 可采取下列方法:1、等到收房的时候你先到他们公司财务,查询一下还需要交纳多少钱,别带收据,就说自己记不清楚了,让财务给你出具一个条子,你回去对照一下,记得让他们写详细点,总款、已交款、交房所带款。估计财务章你是要不到,但是可以让他们手写。 2、到交钱的时候,拿着你的收据,和剩余欠款到财务,换一张大收据,这时财务会按照需要交纳的款收钱,然后问你要收据,你可以装作忘记带了,也可以说:找不到了,要不然我写个东西,证明一下。(因为那东西财务部只需要将账作平,不会耍赖的,所以证明就可以)。随后你就安心了。你要是有复印件是最好了。不过相信你也没有。 赫赫,祝你成功。
你好! 因为我国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应该以取得房产证或者缴纳契税的的时间计算。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和利息归还规定 借款人可在以下两种供款方式中自行选用一种确定每月供款金额: 1、按月等额归还贷款本金,利息逐月还清。 每月还款金额=贷款本金/供款总期数+(本金-累计已偿还本金)×月利率 2、按月等额还本付息。 每月还款金额=月利率(1+月利率)供款总期数/(1+月利率)供款总期数-1×本金 借款人须在还款专用储蓄帐户或信用卡帐户上保持足够的资金余额,并授权银行每月在合同约定还款日从该帐户上扣划贷款本息。 当国家调整利率时,对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对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贷款利率,并相应调整每月还款额。 借款人可以提前还款,但应提前一个月向银行提出书面申请。银行按原定借款期限档次利率和实际借款期限计息。
你可把他的产权证翻到倒数第二页叫收件收据,记得不大清楚了,后面大概有贷款计录,和相关银行和贷款额数,贷款年数。或者你去交易中心去调查,只要告诉他什么区什么路几弄几号几零几,什么小区就可以了,这种方法在上海就可以,大概30元就很清楚了,上面什么都有,要是不是上海的,你就去土地管理局,去查房产的备记录就可以,只有这种方法。没有其它的方法, 有的产证是补办,上面就没有收件收据这一页,你可以看产权证第一页什么时候产权证下来的。
购房后凭购房合同发票通过本单位向住房公积金提出申请.可以领出累积的住房公积金.不论是在本单位购房或者商品房都可以的.
你有没有补充公积金,如果没有只能贷20万公积金贷款,有补充公积金才能贷30万。
这要看你的商品房取得时间及以得的方式,如果你是一次性付清的话,那么在购买房产的1年内,你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一)职工一次性付款购买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一年内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余额(账户内需留足300元及以上余额)。本人账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额提取。 如果你是按揭贷款买的房,那么(二)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1、如职工申请的是商业性贷款,可在开始还款的1个月后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余额(账户内需留足300元及以上余额),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年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2、如职工申请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可在还款12个月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年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提出来后,只要你有在单位继续工作,那么还是可以继续像往常一样交公积金的。只是要等到下一次来用了。
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赁住房自住,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四)离休、退休的;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企业兼并、破产后职工买断工龄的; (七)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末就业满2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八)调离本市的; (九)出国、出境定居的; (十)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由于你目前产权证尚未办理,故无法界定为购买住房,所以是无法支取的. 不过或许可以通过租赁的名义,与你戚签定租赁合同,满足第三点条件。(三)租赁住房自住,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金额不能超过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部分租金的70%。 具体应咨询当地的公积金资金管理中心
公积金是按每个人的全额工资分个人和单位2部分组成, 比例是按国家政策计提的, 但是也分 公司的情况:外商独资的企业属于高新技术企业和软件技术企业的,计提比例是个人和公司各20%,我们公司就是按照这个比例计提的,所以福利相当好,并且可以合理的避税(个人所得税)
需要看缴费年限、个人综合资信等等才能判断。此外,对于贷款上限各个地区还有不同规定。 至少需要连续缴费6个月,账户建立1年以上才能达到申请资格(部分地区要求连续缴费1年无中断)
一般情况下最高额度是40万,如果《个人信用评估报告》为AA的话可以申请上浮15%,为46万,如果是AAA的话可以申请上浮30%,为52万。但是这种情况不多。5年(含)以下贷款为4.14%,5年以上贷款为4.59%。
第二套住房贷款各个银行执行政策不同,少数银行采用的是提高首付款比例的方法;大部分银行是对第二套住房执行上限利率(高利率),也有既执行上限利率,也要求提高首付款比例的,这要看个人的综合资信状况。 此外,很多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不允许使用公积金贷款购置第二套住房的
员工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可申请商业贷款,如果要办理支取 手续,则需提供: 购房合同复印件,贷款协议复印件,发票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支取授权书原件(附件 中),工行存折复 印件或联名卡复印件.如果购房合同上只有配偶的名字,则还需提供:结 婚证复印件和配偶的支取记录单或单位没有为其建立公积金的证明. 配偶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
将手中的转移证明交回原单位,即可办理转移公积金. 购买自住住房时可以支取 采取一次性付款购房的职工,可凭购房合同,发票或合法收据和《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 中心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办理提现,或凭购房合同和《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住房公 积金支取记录单》办理转账支取手续,每年可支取一次; 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购买住房的,凭借合同或分期付款协议和《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 心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办理支取手续(根据实际情况可办理提现或转账手续),按每季度 或每年、每半年一次支取。 ◆建造自住住房时也可支取 住房公积金交存职工须持政府的宅基地批复或其他建房批准证明文件、购买材料的发票 和《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支取录单》,到归集部门办理支取手续。 ◆大中修自有住房时也能支取 住平房者需持产权人提出的修缮申请。修缮费用发票和《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住房 公积金支取记录单》支取;住楼房者需持物业管理部门的修缮证明、分摊到本户的费用发票 和《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办理支取。 ◆交房租也可用公积金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部分,需持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户口本及租赁合同(指经 房屋管理部门认可的有产契约)。
一、支取条件 新政策 原政策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无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无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无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无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无 二、支取期限 新政策 原政策 (一)贷款购买商品房和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支取一次;办法实施之前已签订借款合同的,按照原提取政策执行。 (一)采取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住房,可每年支取一次; (二)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办法实施之前已签订借款合同的,按照原提取政策执行。 (二)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每季度支取一次; (三) 职工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可以每年提取一次,年提取总额不得高于年房租总额超出家庭年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部分。 (三)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每年3、4月份支取一次。 三、贷款的政策 新政策 原政策 (一)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一)申请个人贷款的前六个月,须持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或已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十二个月(含)以上;且目前正在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底额为准)的90%;购买其他性质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底额为准)的80%。 (二)个人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所购房屋评估价值的90%,且单笔贷款金额不得超过4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30年。 (三)借款人的贷款期限最长可以计算到借款人70周岁,同时不得超过30年。 (三)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且不受借款申请人的年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