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过了90天
销售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过了90天,购买方没有认证,发票在销售方保存,因是重复开的,销售方已做销售,多交了增值税,出现这种情况怎么办?全部
你们退回销售方,让销售方去税务说明然后开红票,再给你们开合理的发票.全部
如果严格来讲,税务是不同意开红票的!全部
已经过期的话,是不好作废了的。 应该作为退货处理比较好,去税务局申请开红字冲红(但已经过期,不知道税务局会不会同意你们这么做) 当初开重复的时候,你们就不应该把发票这样放着,到过期才来处理,当时就处理那就直接作废这样方便多了。全部
是的,销售方不按套路出牌,造成重复交税。没办法,与主管税务局协商一下,看看能否将原来的那份发票作废。(如原发票对方没有收到,造成丢失,可否声明作废等等)全部
可以让购买方做退货证明,你凭对方出具的退货证明到税务申请开具红字发票。全部
销售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过了90天,购买方没有认证,发票在销售方保存. 销售方过错,承担的不至是多交的增值税,还有所得税~~~~~~全部
答:重开你们要损失销项税额,你让对方做帐就是了,只是不能抵扣而已,你们重开就是你们的损失。又不是你们的错。详情>>
答:转: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及相关业务规则 操作指引 尊敬的一般纳税人: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管理系统推行工作的通知》,我...详情>>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八条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