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产企业出口退税中′免抵退税额′的会计处理问题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上面公式中计算出的免抵退税额在税务部门尚未批复(反馈)前能做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的会计分录吗?税务部门一旦批复(反馈)同意′免抵退税额′是否可以转入《增值税申报表》中上期留抵额参与本期的抵扣了,我这样的理解不知对不对?能说说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科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的含义吗?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科目的贷方和“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的借方又都表示什么?什么情况下才分别做到这样录。我实在不懂又着急要用到这些知识,恳请能人尽快施教!先谢了。
“免、抵、退“税的核算 1、计算公式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 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当期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门货物退税率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或免抵退税额二者之中较小者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其中: (1)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以出口发票计算,扣除运保费和佣金后的离岸价.出门 发票不能如实反映实际离岸价的,企业必须按照实际离岸价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 。
(2)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其中进 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格+海关实征关税和消费税 (3)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期末留抵税额” 2、现举例说明 例1:某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对自产货物经营出口销售及国内销售。
2002年1月共销售7吨,其中4吨出口,出口离岸价为99 000美元,货款未收到,美元 记账汇率为8.27。内销量为1吨,内销金额200 000元,销项税额34 000元,当月购 进原材料等辅助材料470 588元,进项税额合计80 000元。
假设内外销货物增值税税 率17%,出口货物退税率为15%。无上期留抵税额。 账务处理如下: (1)外购原辅材料、备件等,分录为: 借:原材料等科目 470 588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0 000 贷:银行存款 550 588 (2)产品外销时,分录为: 免税出口销售额=99 000×8.27=818 730(元) 借:应收外汇账款 818 73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18 730 (3)内销产品,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234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 000 (40)月末.计算当月出口货物不予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让和抵扣额=818 730×(17%-15%)=16 374(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16 374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6 374 (5)计算应纳税额: 本月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款-当 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金额) =34 000-(80 000-16 374)=-29 626(元) 由于应纳税额小于零,说明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29 626)元 (6)计算应退税额和应免抵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818 730× 15%=122 809(元)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29 626元≤当期免抵退税额 122 809元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29 626(元)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122 809-29 626=93 183(元) 借:应收出口退税 29 626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93 183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22 809 (7)收到退税款时,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29626 贷:应收出口退税 29626 例2:在“免、抵、退”税业务中,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的账务处理比较复杂, 现举例说明。
承上例,假设当月海关核销进口料件价格为100 000元,其他条件不变, 则(1)~(3)分录上。其余的账务处理如下: (4)免税进口料件,分录为: 借:原材料 100 000 贷:银行存款 100 000 (5)月末,计算当月出口货物不予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 出口货物退税率)=100 000×(17%-15%)=2 000(元)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人民币外汇牌价×(征 税率-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818 730×(17%-15%)-2 000=14 374(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14 374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4 374 (6)计算应纳税额或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应纳税额=34 000-(80 000-14 374)=-31 626(元) 由于当期应纳税额小于0,说明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31 626元。
(7)计算应退税额和应免抵税额: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100 000×15%= 15 000(元)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 抵减额=818 730×15%-15 000=107 809(元)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31 626元≤当期免抵退税额107 809元: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31 626(元)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107 809-31 626=76 183(元) 借:应收出口退税 31 626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76 183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07 809 (8)收到退税款时,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31 626 贷:应收出口退税 31626 。
问:“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 在增值税申报表中如何填写?
答:出口抵减内销税额为免抵税额,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不用填写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