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姐的诉讼离婚怎么处理
我表姐99年结婚,婚后发现男方隐瞒了婚前有一个私生子的事实,并且夫妻间的兴趣爱好差异极大,有时那男人还打表姐,感情日渐变淡,加之男方家人品德不佳(家公和嫂子有染,家公霸占了表姐家5年的门面租金,嫁出去的姐姐老是想方设法在娘家拿钱),表姐知道过后更加不愿呆在那个家里。 08年5月,表姐协议离婚,当时约定儿子的抚养权归男方,表姐负责平时的实际抚养工作,房子和2间门面产权(婚后家公无合同赠与)归男方。离婚后,男方又觉得表姐很不错,不停地打电话给表姐家人,又哭又闹又加保证,希望复婚。表姐家人见其态度诚恳,纷纷劝表姐复婚,于是他们又在08年7月复婚。复婚一个月,表姐和那男人都觉得没有任何意义,又准备离婚。 但这次男方变卦了,想将儿子的抚养权交给我表姐,理由是小孩子和表姐比较亲近,其实是他想再婚时不背包袱。而在房子和门面的产权方面又丝毫不让给我表姐,我表姐很不服气,想提起离婚诉讼,请问在以下几个想法中那种判决的可能性最大? (1)维持原协议,孩子的抚养权归男方,房子和2间门面的产权也归男方。 (2)孩子的抚养权归表姐,但房子和门面的产权重新划分,表姐能拥有一半的产权。 (3)孩子的抚养权归表姐,房子和2间门面的产权归男方。 (4)第一次的离婚协议如果变更了抚养权的条款,其它财产分割条款(比如房屋产权)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5)如果在法庭那男人又觉得表姐好,反悔不想离婚,那么表姐坚决要离婚会如何判? 请懂行的朋友给予答案,要求简单明了,重点突出,言之有据,先谢谢了,急盼!!! 问题补充:补充1:表姐的小孩子有7岁,聪明倔强。 补充2:表姐和那男人都有正式工作,工资差不多。 补充3:第一次离婚为协议离婚而不是诉讼,房产和门面是婚后家公无合同赠与。 补充4:我查了一下《婚姻法》,结婚8年就是婚前财产也可适当分割,同时无合同赠与一般会视为赠与给夫妻二人,对吗?
1、“要求简单明了,重点突出,言之有据”:你问题提了一大堆,还把所有的事都打乱了说,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了。试着用我的方式来说吧,不明白的你再问。 2、他们复婚有正式的结婚证吗?这是第一次协议离婚中约定的确孩子抚养、财产归属还是否有效的关键: (1)如果复婚时办了正式的结婚证,原协议中约定的财产部分(归你表姐的那部分必须是发属于他们夫妻所有)是你表姐再婚后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现在他们离婚,那仍是你表姐的,你姐夫无权分割。
但孩子的抚养权需要重新确定了。 (2)如果复婚没有办结婚证:原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约定都有效。你姐夫想重新变更:除非他有证据证明签原离婚协议时有欺诈或是胁迫的情形,否则的话很难改变。他想变更孩子抚养归你表姐: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他无力再继续抚养。
3、什么叫“无合同赠与”?你这是哪里学来的词?请问:房产和门面现在的产权证上登记的是谁的名字? (1)如果还是她家公的名字:这房产和门面都是她家公的,你姐夫无权把这些给你表姐(除非你表姐的离婚协议中有家公同意将房产和门面给你表姐的签字:此时,赶快凭协议、让家公家婆一起到公证处公证后过户到你表姐名下,就是你表姐的了),那房产和门面还是她家公的。
(2)如果是你表姐的名字:这房现在离婚你姐夫也分不走了,就是你表姐的。 (3)如果还是你姐夫的名字:你表姐应尽快凭原离婚协议,让你姐夫协助办理过户。 4、“补充4:我查了一下《婚姻法》,结婚8年就是婚前财产也可适当分割,同时无合同赠与一般会视为赠与给夫妻二人,对吗?”: (1)你查的是哪年的《婚姻法》?那是错误的。
修订后的《婚姻法》取消了结婚8年后一方的婚前财产变成夫妻共有财产的规定。 (2)婚后家长对子女的赠与,如果没有说明只赠与自己子女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房产赠与必须以过户为准的。这条对你表姐没有多大用。 5、我认为,你表姐现在的关键是: (1)看看房产和门面的产权证上登记的是谁 (2)坚持原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方案。
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详情>>
答:根据你的费用,去日本吧泡温泉和滑雪详情>>
答:老公对你很好,你又爱你老公那快回头,时间长了肯定会影响双方家庭,你老公也会慢慢发觉你的变化,到时你会后悔一辈子,好好过你现在的幸福日子。自己的老公才是最好的。自...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