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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道《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

《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谁有?问题是,同事是宫外孕,医院说是病假,不是产假?谁知道哪里有规定阿?
j*** | 2008-03-21 16:53:10

全部答案(共1个回答)

    2008-03-21 17:36:48
  • 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女职工产假、产假期间待遇以及适用范围等问题
    作出新的规定,请你们认真贯彻落实。经商得人事部同意,现就执行中的几个具体问题,通
    知如下: 
    
      一、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
    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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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女职工产假、产假期间待遇以及适用范围等问题
    作出新的规定,请你们认真贯彻落实。经商得人事部同意,现就执行中的几个具体问题,通
    知如下: 
    
      一、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
    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二、女职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
    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 
    
      三、女职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
    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本通知自一九八八年九月一日起执行。 
    
    微*** | 2008-03-21 17:36:48 108 41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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