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有什么内容?
第五十条有什么内容?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销售的 农产品有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或者第五项所列情形之 一的,责令停止销售,追回已经销售的农产品,对违法销售的农 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监督销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 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农产品销售企业销售的农产品有前款所列情形的,依照前款 规定处理、处罚。农产品批发市场中销售的农产品有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对违 法销售的农产品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对农产品销售者依照第一 款规定处罚。农产品批发市场违反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改 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 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 为有效。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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