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企业增值税的审查要点是什么?
供电企业增值税的审查要点是什么?
一、由于供电企业的经营相对较为垄断,供电企业在一些地区便理所当然地成为当地政府代收各类地方基金(比如城市电网改造基金)的承担者。同时,当地政府收取各类地方电力基金时,往往又不愿依法缴纳增值税。因此,“其他应付款”、“其他应收款”或“代收款项——地方附加费“等科目应作为审查的重点,看供电企业有无为当地政府代收“地方电力基金”而未并“营业收入”申报缴纳增值税的现象。
二、通过审查“应付福利费”及有关报表或实地调查了解居民生活区电表抄报数,看供电企业有无对本企业居民用电采取象征性收费或不收取任何费用的现象。 三、通过对供电网络的实际了解以及对有关报表的审查,看供电企业有无无偿为关系单位供应电力的现象。
四、通过对“其他应付款”等科目的审查,看供电企业有无收取“用电违约金”未并“营业收入”申报缴纳增值税的现象。 五、通过对“其他应付款”或“财务费用”等科目的审查,看供电企业有无收取“延期付款利息(贴息)”未并“营业收入“申报缴纳增值税的现象。
六、通过对“营业成本”及有关费用的审查,看供电企业有无购进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直接进入“营业成本”或有关费用,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现象。 七、通过对“营业成本”及有关费用的审查,看供电企业有无装修、装饰、改造房屋、建筑物用料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现象。
八、通过对“在建工程”、“材料”等科目的审查,看供电企业有无在建工程用料未转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现象。 以上就是本文全部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
答:不能视作应税劳务。 应税劳务是加工,修理修配等业务。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