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税率为5%,不足5年的住房要全额缴税,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按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缴税。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以转让收入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个税。卖房人也可以通过核定征税的方式缴纳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暂按住房转让收入的1%执行。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根据增值额的不同,税率分别为30%、40%、50%和60%。卖房人也可以选择核定征收的方式,按转让二手房交易价格全额的1%征收率缴纳土地增值税。居民个人转让普通住房以及个人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营业税税率为5%,不足5年的住房要全额缴税,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按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缴税。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以转让收入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个税。卖房人也可以通过核定征税的方式缴纳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暂按住房转让收入的1%执行。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根据增值额的不同,税率分别为30%、40%、50%和60%。卖房人也可以选择核定征收的方式,按转让二手房交易价格全额的1%征收率缴纳土地增值税。居民个人转让普通住房以及个人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收起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的方式安排房产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应该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分配房产。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之外还有房产未处理的,那么这部分房产则按照法定继承情况处理。已经按照遗嘱单独继承了遗嘱中所涉及房产的继承人,仍然有权利参与法定继承的房产分配,除非遗嘱中明确表示该继承人不得再继承遗嘱房产之外的房产。
遗 嘱 <br/><br/>立遗嘱人: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 * * 市××路×号×室,身份证号:××××。 <br/><br/> 我今年78岁,在立遗嘱时精神清醒,由于年事已高,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可能发生意外,故立遗嘱,由于我握笔困难,由刘应良律师代我起草本遗嘱,由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刘应良律师、陶小平律师进行见证。遗嘱内容如下: <br/><br/> 1、将我位于 * * * 市××路×号×室的房产一栋(房产证号:××××)由儿子李××继承。 <br/><br/> 2、除上述房产外,我其余的财产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进行处理。 <br/><br/> 3、我指定刘应良律师作为我的遗嘱执行人。 <br/><br/> 5、本遗嘱一式三份,我本人、遗嘱执行人、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各保管一份,继承开始时由执行人负责实施。 <br/><br/>立遗嘱人:李×× <br/><br/>代书人:刘应良律师 <br/><br/>证明人:王××<br/> 在场人:张 * *<br/><br/>时 间:二00九年**月**日
对房产,要写明详细地点,日后归何有所有.<br/>对不动产,写明归何人所有就可以了,遗嘱的形式本身并不重要,建议进行公证,公证人员会帮助立嘱人完成,且,经公证的非经另一份公证不能撤消,其他形式的证明其是否有效是关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生前立下自书遗嘱,指定由原告一人继承涉案房屋。自书遗嘱所立程序及表现形式均符合法律规定,故该自书遗嘱依法成立,应受法律保护。现已离世,原告作为法定继承人,依据生前所立遗嘱主张继承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的诉讼请求,理由充分,法院予以支持。 告在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较多,从有利于当事人生活便利、生活习惯等情况考虑,涉案房产归原告吴某1所有较为适宜,但应按被告应继承份额予以折价补偿,即原告应当按照涉案房产价值60000元的1/10折价补偿被告吴某3金额6000元。
如果他们有电话录音的话,你就算违约了,这就是他们的物证!打官司的话他们胜算是很高的!建议你想办法和解此事,要不然很可能会被起诉的。打不通电话就直接上门找中介啊!不要等到法院传票了才去找他们!
1、如果能够证明所借的款项没有用于家庭生活,不属夫妻共同债务,妻子不应承担责任。<br/>2、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话,需要双方签订抵押合同<br/>3、如果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话,没有签订保证合同的,妻子的责任主要以房子的价值来清偿欠款<br/>4、拍卖的价款优先清偿拍卖费用的。<br/>有需要欢迎联系本人QQ1377800105。
楼上说的不对,你所援引的法律规定已经说的很清楚了:“……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才按照超过3%可退房处理。 <br/> <br/>但是提问者已经说明了,合同约定的处理方式就是“双方自行约定:以房管局测绘为准,多退少补”,排除了“3%”条款的适用。 <br/> <br/>但是诉讼的成功率也不一定就是0,你可以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十一条和《合同法司法解释(二)》中的有关规定(具体条文自己查查),起诉要求:1.认定该约定为“格式条款”,并且无效;2.解除《商品房预售合同》,返还房款。 <br/> <br/>将该约定认定为“格式条款”,且证明其符合“格式条款无效”的法律规定,是你胜诉的关键!
100%可以要回来<br/>因为没产权的房子是不可以交易的<br/>所以买卖合同的是无效的,定金协议 公证才是有效的<br/>还有,房子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所以,没有你的同意是不可以买的<br/>想过户的话,必须有你的签字才可以的<br/>不过房钱你得还人家,做人要厚道
1、未签订租房书面合同按租房六个月计算;<br/>2、在租房有效期内,房东出售房屋应该通知租房者,租房者有优先购买权和知情权;<br/>3、出售房屋协议不影响租房合同的履行,在有效期内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租房合同,购房者无权干预。<br/>望采纳 希望能帮助到你
对方如果不配合继续履行合同的,你可以起诉要求继续履行或者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1、合同有效。<br/>2、如果卖方不卖房子,则构成违约。<br/>如协商不成,可直接起诉卖方或中介。
具体要看你们合同的约定而定,正常情况下是不可以退房的,但如果开发商有过错的,可以。
楼主你好,目前盛世名门1-17幢、19-20幢、22-24幢以及26-27幢已经完成商品房初始登记手续,其余的均未申请办理初始登记。
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谁,你跟他签订买卖合约就有效,然后到房产所作登记后生效。至于她是否有权卖出该房产,是他们夫妻之间的问题,跟你没关系。除非房产证的名字是他们两个人。
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br/> 很明显原中介存在欺诈行为,不应该支付给他中介费了!
可以,因为担保人有两套住房,可以执行一套。<br/> 法律上并不违法。 <br/> 两处,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只有办理了过户登记才发生物权效力,因此,房屋属于你父亲,房屋被执行后的违约责任 由你父亲承担。
我前段时间代理过和你说的情况基本相似的案件,在东莞法院开的庭,告的是房屋出卖人,要求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法院判决支持了我们的诉讼请求,中介公司是创辉租售。有很多买房人都是你这种情况。我给今后买二手房业主的建议是,房款可由双方委托律师或银行监管,视条件成就一次或分次解除监管。就你的案子而言,个人认为,可以出卖人为被告,中介公司为第三人,视你的意思,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退还首期房款。
这么跟你说你吧,你买到的肯定不是二手房,绝对是一手的房子,只不过是中介从开发商那里拿到的一部分房源,他们会跟你说是需要更名的!因为就不存在卖家,就是开发商~再问一下,你买的房子应该是刚建成不久的房子吧?<br/>不过不管怎么说买到自己喜欢的房子就好了!中介应该还不至于黑你的钱!法治社会么!他们也怕吃官司的!我就是中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