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交,是个古老的病症名,早在《史记·扁鹊仓公列传》中 即曾引《脉法》曰:“热病阴阳交者死。”本篇也认为:“交者,死 也。”可见,在当时,医师对此只能是“告穷归天,束手就败”了。 对“阴阳交”,唐代王冰的解释是:“交,谓交合。阴阳之气不分别 也。”究竟阴阳之气所指为何,没有说清楚。明代张介宾的解释 是:“以阳邪交人于阴分,则阴气不守,故曰阴阳交。”虽然分清了 阳为邪,阴为正,但究竟阴分所指为何,也没有说清楚。清代章 楠的解释是:“邪势弥漫,外感阳分之邪,与内发阴分之邪,交合 为一,而本元正气绝矣,故病名阴阳交,交者死’。非阴阳正气 之相交也。”把阴阳都说成是邪气,未必符合经意和临床实际。而教材定义则是:“阴阳交,是指温病过程中,阳邪人于阴分交结 不解,邪盛正衰所致的一种危重病候。”也还是没有讲清楚阴分 的问题。其实,探以下文,“今邪气交争于骨肉”即已给出了明确的解释:“阴阳交”的“阴”是指骨肉之间,“阳”是指阳热之 邪,“交”是邪正交争,纠结不解,邪难驱除。根据《素问·热 论》推断,“邪气交争于骨肉”犹言邪气与正气交争于阳明与少 阳之间。少阳阳明内属胆胃,故下文有“不能食”和“狂言”等 腑实见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