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成之后给!!! 三方都在场,签合同,然后交钱 注意要看房产证的,别被骗了 还有如果有的中介让你先交钱千万不要上当,现在没有让先交钱的了,行情不好
买房子的人在看房之前要签署“看房确认单”的,那上面写的清清楚楚:如不通过中介方私下和房主交易,要赔偿违约金的。还有很多公司发现跳单的人,就会使用很阴险的恶招来对付他们,很恐怖的,警察来了都不好管,谁让他们理亏的。再说了,中介公司又不是白痴,哪有那么容易就让他们跳单的呀,要是那么好跳单的话,中介公司早就关门大吉了!你看现在的中介公司不是越开越多吗,这行要是那么好骗,就不会谁都想开中介公司了。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土地使用者可以将减收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土地开发与市政配套设施金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的建筑物和附着物用于抵押。但抵押人处分抵押物时,必须按公告市场价格补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土地开发与市政配套设施金。
习惯了计划经济下福利分房的人们,对于住房的选择标准正从原来的职位、工龄、面积限制等被动局面中走出来,按自己的意愿作选择,客观地、全面地考虑经济性、适用性、舒适性这些问题。那么,用什么样的标准来选择自己的住房呢? 合理的面积配比 如今,成熟的购房者已经懂得,住房面积的单纯扩大并不代表拥有高水平的生活质量,合理的面积配比是关键。即使是一室户,如果功能面积配比通过后天装修合理化,那么居住者的生活质量就会大大改善。辅助房间面积比包括:厨房面积占房间总面积的11%至13%,贮藏空间的面积占房间总面积的10%,卫生间占套型面积的8%至11%。 紧凑的结构观念 结构观念是评价住宅优劣的最重要的标准之一,同样面积的住宅可能会因其结构的不同而大相径庭,不同面积标准的住宅也有类似问题。 一般情况下,起居室、卧室、卫生间、厨房、餐厅是构成住宅结构的五项基本要素。这五种要素有其低限面积标准。小康住宅:起居及餐厅14.7平方米,主卧双人卧11平方米,次卧或单人卧7平方米,厨房5平方米,卫生间4平方米。有这样一个面积标准并不意味着将它的简单相加便是一个紧凑而不失舒适的居住环境,还需进行优化组合,其中还有布局问题,如动静分区、使用效率等。 潜在的投资价值
这么高的房价不适合一般的老百姓去买,不过富人很多,反正钱对他们来说可能也只是一堆数字,对有钱人来说也不算贵~呵呵
这个你得看你当时签的合同是怎样的,是否是房东亲自租给你的?如果不是出现了这种问题那你应该找中介公司,这样的话还得看你跟中介公司签的合同里有没有提到相关的事项
不知道你想买什么类型的..买房子要注意很多 首先是看。一看地段。要选择对自己生活和工作提供方便的地段;二是看规划和环境。要选择规划合理、环境宜人的小区;三是看户型。看户型是否能满足自己居住的需要,房间布局、功能分配是否符合自己的生活、心理需要。 其次是比。一是比价格。二比质量。三比服务。最重要的是看开发商销售活动是否合法、有效,看其有无提供法律保证。 再次是算。一算房产商的开发建设成本,即费用。二算房屋的使用面积占建筑面积的比率是否合理。 最重要是物业的服务阿! 最主要的拉! 免得住进去比如什么房屋漏水阿!等等 主要自己住的舒服 下面是法律问题 (这是我网站转的) 五证,一个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二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三是建设工程开工证,第四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第五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叫“五证”。其中前两个证是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的,开工市是由市建委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由市土地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的。 那么怎么样看待“五证”?交给您一种方法,这五证最主要的应该看两证,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个是预售许可证,这两种要核发,看准确了,一般原则上就没有问题,特别是预售许可证。特别要提醒的是,购房者在查看五证的时候一定要看原件,复印件很容易作弊。签合同前,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购房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 作为购房者来讲,是老百姓一生当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就是说先得安居才能乐业,所以,对于老百姓来讲买一套称心如意的住房是老百姓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但是在购房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不时在报纸或者其他的新闻媒体上有所披露,其实,很多问题应该说是如果购房者比较谨慎,对于购房的知识比较了解,很多问题是可以避免的。 个人在购房中,大体上分三个阶段。 第一,购房前的准备,购房者首先应该慎重的选择一个物业的项目,就是你准备购买什么样的房子,首先应该考虑它本身所处的地理位置、户型以及它周边的环境,非常重要的一点应该对开发商的资信进行一个了解,就是说在购房前购房者应该对你选择的物业项目有一些最基本的了解。这些基本的了解中很重要的一点是对开发商的资信进行了解。后面我会讲开发商的资信应该从哪几个方面讲。 第二,签订认购书和商品买卖合同,这里包括签订补充条款。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和商品买卖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到查验五证,我后面会讲什么叫五证。交付定金,签订认定书,选择付款的方式,签订商品房买卖的合同,再交付购房款,办理销售或者叫预售登记,这是购房中的第二个阶段。 第三,交房和办理产权登记,就是开发商在办理完登记后,签收“两书”,接受物业,申领产权证。 具体讲,涉及到一些法律问题。 第一,如何阅售楼书。售楼书通常是开发商所做的宣传广告,在阅读售楼书的时候,首先要注意售楼书中是否有商品房的预售许可证,这是对开发商资质衡量的一个重要标准。为了确认预售许可证的真实性,一个是可以通过在互联网上查询、核对,核对这家房地产开发商是不是名副其实的,是不是有预售许可证。其次,可以根据自己的要求审核售楼书的外观图、小区整体布局图、价格、地段、房型、规划配套、优惠条件以及投资者等信息,决定是否购买。阅读中要明确售楼书中广告的信息,有些开发商会采用一些比较模糊的方式说明,比如说多少多少分钟的车程,10分钟的车程、5分钟的车程来说明它的地段是多少合适、优越,那这5分钟车程和10分钟车程的伸缩性就非常大了,你是开的小轿车还是公共汽车,是什么时速的,所以用几分钟的车程确定地段的位置,这已经被国家工商局认定为是违法的广告。可是,往往在售楼书中都有这个,我们应该特别注意。 怎么保证售楼书的内容具有法律效率?我看到售楼书之后确实非常感兴趣,但是又怕最后买了房子以后,不象售楼书中所描述的那些美妙?怎么办?根据法律的规定,如果要从法律上确保售楼书本身具有法律效力,就一定要把售楼书的内容明确的写到后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中,这是法律规定要有的。如果我就是认定售楼书中所描绘的物业的美妙环境,这么好的户型、这么好的地段,想确保、约束开发商一定要按照售楼书中说的履行它的义务,就把售楼书的内容向开发商提出写到合同中。这样的话,一旦开发商没有按照售楼书写到商品购销合同里约定的条款履行义务,他就要承担责任。 在售楼书验完以后要签订认购书,要交定金,提醒购房人要注意,认购书里的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定金是一个专门的法律概念,其目的是在于对合同的成立、履行其担保作用,并有特定定金的规则,它有特定的法律内涵,叫做给付定金的一分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不履行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不是对合同起担保作用,它只是起担保作用,叫做给付订金的一分不履行债务的可以要求返还订金。所以,在认购书中写的定金一定要分清是哪个“定”(订),因为有不同的法律概念。通常房地产开发商在认购书中有这样的条款,买房应该在签订认购书多少之日起买房,否则的话不给退还。 建议,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的时候,将这个条款改为买房应当在签订认购协议之日起多少日之内前来与卖房商谈正式合同,如因对合同条款的分歧导致合同未能签署,所收的定金应予退还。这样对购房者应该是比较有利的。 认购书签订了之后在多少日之内和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买卖合同,签订买卖合同就应该非常慎重的对待,因为买房人的权利和义务都体现在买卖里面。一旦将来和房地产商发生纠纷,购房合同是解决双方分歧的最主要的根据和凭证。所以,在签定合同之前,购房者需要仔细审查开发商的资格和“五证”,如果是现房,根据规定发展商已经不需要办理销售许可证了,而应当改为办理大产权证的审批手续,去产权登记部门进行登记。办理房屋产权证一定要看清发展商销售的房子是否包括你所要买的房子。 五证,一个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二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三是建设工程开工证,第四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第五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叫“五证”。其中前两个证是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的,开工市是由市建委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由市土地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的。 那么怎么样看待“五证”?交给您一种方法,这五证最主要的应该看两证,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个是预售许可证,这两种要核发,看准确了,一般原则上就没有问题,特别是预售许可证。特别要提醒的是,购房者在查看五证的时候一定要看原件,复印件很容易作弊。签合同前,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买完房以后还要查验或者叫验收“两书”。什么是两书呢,两书是开发商在竣工验收合格时通知购房者入住之后提供的两份法律文件,一个是住宅质量保证书,第二是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通常包括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登记,在使用年限内承担的保修责任,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件的保修期,比如说防水是三年,墙面、管道渗漏是一年,墙面抹灰脱落是一年,地面大面积起沙是一年,包括供热供冷系统等设备,卫生洁具、开关等等。其他部位或者部件的保修时间可以由房地产开发商和用户约定。 住宅使用说明书,通常应该包括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委托监理单位、住宅的结构类型、装修装饰注意事项、上水下水、电、燃器、消防等设施配制的说明,以及门窗类型使用事项,配电负荷,承重墙、保温墙、阳台等部位需要说明的问题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生产厂家另有说明书的,应附于住宅使用说明书里。 也就是说一个房屋完整的法律文件在购房的过程中应该查验五证,同时收房子的时候应该有两书。还有更重要的是产权证,拿到产权证,整个购房所有的法律文件就应该算齐备了。 在购房的过程中还涉及到一个问题,在有些情况下,在什么情况下签订房屋的限售合同,在什么情况下签订预售合同。限售合同是你想买的房屋已经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了商品房,这个时候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是房地产的限售合同。如果你购买的房子尚未竣工验收,就是期房,这个时候签订的是房屋的预售合同。 商品房销售面积的计算问题,有三种计算方式。一个是按套计价,一个是按建筑面积计价,还有一个是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值。通常,按套内面积计价的方法比较少用,而通常用的是按照建筑面积,它是指按住宅面积外围线来计算。一般商品房的销售面积是套内销售面积和分摊的公用面积之和,是对购房者最为有用的是套内的使用面积,因为这种面积是购房者真真切切能够具体使用的。所以,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要把套内的建筑面积和公摊的面积写清楚。 所以,购房的时候购房者特别关注面积,一定要明明白白、真真切切的在合同里写清楚我本身的使用面积是多少、分摊的公用面积是多少,这样才能有效的避免使用面积缩水给消费者带来的坏处。 在购房过程中,怎么处理面积的误差呢?通常在标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里,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双方自行约定,只要双方约定使用面积不能大于1%,或者0.5%,都可以,只要是双方约定都可以,多了怎么办、少了怎么办都可以约定。通常,现在房地产开发商提供的房屋购销合同都不是这样,都有一个比的绝对值,通常是3%。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通常约定据实结算房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购房者或者退房或者是约定开发商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当然,如果约定得这么明确,建议还是可以接受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没有超过据实结算房款,如果超过的话,开发商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允许购房者退房。还有一个问题,在商品房购销合同中,通常里面约定有一个不可抗力条款。在商品房买卖合同里,开发商对于延期交房的免责理由一般说是不可抗力。按照我们国家的规定,不可抗力应该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比如说地震、发洪水等等,这种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这种不可抗力才能够免除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的责任,也就是说免责。如果不是这种情况,就不能约定成不可抗力,一般开发商通常把不可抗力的范围扩展了,比如说施工中如果遇到异常困难或者重大的事故问题不能解决,比如说契约协定后政府颁布的法规和原来不同,比如说施工配套的批准和安装的延误,都认定为不可抗力。从法律角度讲,我们觉得对购房者是不公平的,等于把不可抗力的范围扩展了。所以,建议购房者对于不可抗力这个条款一定要仅仅把握住三个条件,就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情况下,约定在最小的范围内,不要扩展,扩展以后,延期交房的时候,他都可以说我免责。 还有一个基本问题,购房合同的签订是跟谁签订?很简单,签订购房合同,应该是跟房地产开发商签定合同。但是,目前有一些开发商常常委托一些中介代理公司负责其销售活动,中介代理公司不能没有开发商的签字而与购房者直接签订买卖合同,就是说中介公司不能以他的名义签定合同。签定合同的时候我们应该把握住是开发商,而不能委托中介公司,以中介公司自己的名义签定合同。再一个提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要注意有一些比例数字。比如说违约金是千分之几还是万分之几,还是百分之几,这些比例数字,作为购房者一定要注意,稍微差一个百分数,很多东西就差很多。 在买卖的时候一个是签订认购书,第二个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合同有一个补充协议,这个补充协议往往是房屋购买合同里没有约定的事项通常在补充条款里进行约定。需要提醒购房者注意的是,补充条款在某种程度上,它约定的事项比房屋购销合同里约定的还重要,因为补充条款是根据不同的项目的不同具体情况来约定的。所以,在补充条款签订的时候应该把握几个问题。 第一,应该明确的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的内容写进补充协议里去,这是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一个很重要的方式。 第二,明确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因为购销合同里通常没有说多长时间把产权证办下来,这通常在补充条款里约定。 第三,要明确按揭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现在买房通常需要按揭,确实有的情况下按揭没有办下来,没有办下来的原因比较复杂,有购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银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综合的。要明确,如果按揭办不下来,双方各自的责任是什么。 第四,明确关于公摊建筑面积。现在面积争议最多的就是公用面积的分摊问题,而且有些开发商经常在公摊上做文章,所以要和开发商约定清楚,不仅要有一个笼统的公摊面积的数字,而且要约定公摊的是哪一部分,要确定公摊的位置。现在有很多赠与这个,赠与那个,实际上有的时候是公用的面积。 第五,应该明确装修标准。以后逐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是精装修,那么就必须对装修的标准明确。比如说装修的标准不要笼统的想使用进口材料、高级材料等这种不明确、含糊的表述,一定要明确使用什么品牌,甚至包括颜色等。 第六,明确退房的责任。购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之后,经常拿出一些资金装修房屋,比如说买家电什么的,但是一旦退房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必须写明开发商是什么样的责任,写名在确定的日期内把开发商退还,甚至包括银行的利息、罚金等。 最后,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是否需要聘请律师。在商品房的买卖中确实涉及到很多专业方面的法律知识,普遍的购房者很难一下子了解熟悉这些问题,因此为了减少风险,预防买卖合同中的陷井,建议购房者在购房的过程中聘请律师,把相关的事情请律师办,虽然要支付一些费用,但会降低风险。
中介交易会免去很多烦琐的事情,他们会帮你一次搞掂,不过如果你不想通过他们也是行. 中介以此为生计,既然委托了他们,也付出劳动,就给报酬吧.人诚信为本,你会很快乐的.期希所有中国人都以信用为本,为我们自己为子孙后代积点福. 讲个自己的故事.我06年初看中一套二手房,业主海外人士(解放前就到海外定居),我就草草地和他的委托人签定协议并交了定金2万(他的委托人当时没有委托书,也就是协议是无效的).我自己没有存款,就马上把自住房卖掉借了人家房子主.业主回来后手续不完整,不能过户.又回国.之中,他家又有变故,拖了几个月没有来办手续.那时房价飞涨,就我原来卖掉的那套房子也将近翻了一番,与他联系几次也没回来,我家底又薄,想想完了. 好不容易又熬了几个月他终于来了,但有人插手要按当时市场价值买他的房还帮他付违约金给我(那套房已增值了60万元).但他没这样做,仍按原协议价买给我.我真的很感谢他,也许一念之间我真的会倾家荡产,甚至家破人散.我们成了朋友,他已古稀之年,谈起这个事,他说他那边的人都是这样的,答应别人的事不能随便反悔。
虽然国家制订了标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有些地区还是一直使用个人拟制的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书.只要是双方认可签订的,都是生效了. 因购房时是预售房,只有竣工验收后方可通过测绘局对建好的房屋进行正规测量,所以在面积上有误差是合理的,但国家有规定,面积差不能超过3%(具体多少我也记不太清楚了,大概是3%),多的部分开发商要自己承担,在合里范围内的要对业户进行多退少补的政策. 如果房子确实缩水了,开发商要将多收的款退给业主,如面积扩大在范围内,业主要补给开发商房款. 如果不想退房,就只能按照开发商的游戏规则进行了. 祝好运.
没有夫妻关系同样可以共同买房子,只要办理共有权证即可
自认倒霉吧!你如果想解决的话,只有和开发商或物管协商!不要说合同上没有提到后门的事,就是有明确条款,你也告不动开发商的,国家是靠这些人来建设和发展社会的,是你轻易能扳倒的吗? 官司还没打完,恐怕你就倾家荡产了,更不用说赢官司了,我叔叔就是一个律师,这种事我见多了,去好好协商吧!谁让你生在这个社会制度过度期呢!好自为知吧!
你还期望上海国际化吗?? 再搞250个浦东 250个CBD商圈 250个歌剧院, 250个博览会 250条迎宾大道 250个赛事, 搞250文化节 250台湾村韩国村 250个论坛 招商250项目, 搞250酒吧街 250条磁悬浮, 到那时上海就不是今天上海了就是世界金融中心!!!!!!! 到那时房价准保再涨250倍 问?到那时上海人还买得起房吗 回答!我的世界金融中心的口号是 说英文的住市中心 港台人住内环 上海人一律搬到远郊区县 上海国际化是每个上海人的梦!! 然而旧中国的十里洋场决不是上海的发展方向
您提的这种情况在银行那边叫做加按揭,需要带上本人身份证、房产证、借款合同亲自去放款银行进行办理。
有一点我不是特别明白,如果是少交契税的话应该是房价降了才对.因为140平米以下的房子,契税是房价总款的1.5%,140平米以上的房子,契税是房价总款的3%,所以如果少交契税那就是说房价了.所以你先问一下为什么要重新签合同,改合同价,低价对开发商来说没有什么好处呀? 建议你先弄清楚这个问题,也建议你多侧面了解一下开发商的情况,有可能开发商本身要避一些自己应该交纳的税,而不单单是契税的问题. 那如果是真的房价降了,就是好事了,可我觉得好像不会可能.
你好! 购房合同不是不动产,但是一种权利,应该可以质押贷款,不能抵押贷款
开发商在办理购买手续时购房合同一般签订四份,一份开发商留档,一份给业主,一份给贷款银行,另一份给当地房产管理部门. 如开发商还在,你可以到开发商处,请求补办一份合同,或复印后加盖一下公章就可以了. 如开发商不在了,可从其它二个部门找到原件,复印一下即可. 祝好运.
应以合同为准,这是衡量是否违约的唯一标准 我想是不是开发商原来搞的促销呀,你没赶上吧
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前进行楼盘销售,属于违法行为. 多层住宅在结构封顶后/小高层及高层住宅在结构达到70%以后方可以申请预售许可证. 因为2007年5月开发商的售楼行为属于违法,因此,个人觉得,你最多只能要回你付的那部分款项. 即便现在开发商都没有预售许可证,即便签定合同,也属无效合同. 所以楼主想按5月那时的房价买进,几乎不太可能. 个人建议..从乌鲁木齐来看,1500~2500的价格其实都算可以接受. 按100平的建面计算的话,现在买入的话,LZ多付2万左右.从长远来看的话,个人觉得还是值得的.(不过在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发商现在报的这个价格,在以后有预售合同后他是否仍会加价..这又是个风险).(仅供参考)
你好! 两种方式都可以,你可以一次性提取里面的余额,也可以用公积金帐户里的钱一次性冲还贷款,每月交纳的还可以冲还每月的贷款还款!
你好! 两种方式都可以,你可以一次性提取里面的余额,也可以用公积金帐户里的钱一次性冲还贷款,每月交纳的还可以冲还每月的贷款还款!
按照购房合同,延迟交房,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至于交房时间,没有办法,只有等
你一是可以依据合同,要求开发商按合同办事,否则他就是违约 第二,你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建筑设计不是说改就可以随意改的,重要的改动,特别是结构方面的改动,是需要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否则就是违规。目前建筑设计的主管部门是城市的建委,你可以咨询一下 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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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商品房,并且尚未办理产权证,就比较简单 只要到开发商处与他商量,让开发商改下购房人名字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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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的实际情况,中介公司做了阶段性担保责任.所以你的贷款在未做抵押登记的情况下发放.而中介公司是必须拿你的房产证办理抵押登记.你的这个情况可以咨询银行.
对呀 ,过户到晚辈还有钱呢。你还要出契税、印花税。如果是房改房还要手土地转让金
区别: 使用权严格来说不允许买卖,产权不受限制; 过户: 使用权走的是私下的更名假换房手续,产权走的是正经的产权过户手续; 过户后: 产权房过户后等同于商品房(部分经济适用房除外),使用权只要不参加房改那么交易后还是使用权
银行是按照房产的评估价格提供贷款,一般来说准备45%左右作为首付款和税费就差不多了,但是房龄较长或者贷款申请人仍然有未偿还的其他房屋贷款的,那么这一比例还要上调。
需要先办理继承公证,办理继承公证之后凭借公证书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需要补交综合地价款,因为你超出标准45平米,所以这45平需要交纳,产权过户需要在产权证下发之后。
去公证处公证,去房屋土地管理局办,受费按房子价钱%比收
这代表房地局已经受理过户申请,一般就不会有问题了,产权属于你。按照通知单上的时间领取写着你的名字的新产权证就可以了。
一般来说,办理完产权过户手续之后该房产的所有权就发生了变更,应当交付房款。 但是如果房产还没有交付给你或者原业主的物业费等等费用没有结算的话,那么最好留一小部分尾款以防万一。
需要先把剩余贷款还清之后到房产所在地的房地局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明确向业主征收的: 个人所得税、营业税; 虽未明确但是事实上向买方征收的: 契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并非所有房产均需交纳) 明确向双方征收的: 双方各0.05%的印花税。 实际操作中,业主往往报出一个价格并且不承担税费,如果要求业主承担税费那么业主会将该税费加入房价之后重新报价,羊毛出在羊身上
明确向业主征收的: 个人所得税、营业税; 虽未明确但是事实上向买方征收的: 契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并非所有房产均需交纳) 明确向双方征收的: 双方各0.05%的印花税。 实际操作中,业主往往报出一个价格并且不承担税费,如果要求业主承担税费那么业主会将该税费加入房价之后重新报价,羊毛出在羊身上
3%土地出让金需要交纳。 营业税针对的是产权证填发时间不足两年的房产。 以上均根据产权过户时提交给房地局的《买卖协议》上面的成交价格计征,但是该价格不得低于该地区房产买卖指导价格,否则视为避税行为。
房产证上没有登记记录有共有人的,不妨害交易。 至于拖延过户的处理就要看合同具体怎么约定的了
契税(房价的1.5%~6%各地不一样)、印花税)房价的万分之5)、公共维修基金(一般地区为房价的2%,厦门市由开发商缴纳建造价格的2%)、丈量费、产权证书工本费。
首先涉外的房产交易必须公证.一般你的员工是可以办按揭的除非该房产所在的城市的银行有特殊规定或者你的员工是外籍.你可以多去几个银行问一下.